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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四部门联合发布通告公开征集药品领域违法犯罪线索

2024-08-09 来源:甘肃市场监管 阅读量:

  为进一步深化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严厉打击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药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近日,酒泉市市场监管局、酒泉市人民检察院、酒泉市公安局、甘肃省药监局酒泉执法检查局经会商联合发布通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两品一械”违法犯罪线索。

  此次线索征集涉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

  药品领域违法犯罪线索包括:无证生产药品“黑窝点”;非法生产销售无批准文号、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药品的行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行为;药品生产掺杂使假、非法添加、染色增重、虚假投料行为;违法违规购进使用原辅料,编造生产记录、检验记录行为:无证经营,从非法渠道购进使用药品行为;“挂靠”“走票”或者通过伪造资质、出租出借证照等非法购进销售行为;违法回收药品及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骗购套购国家管制药品及网络违法违规销售行为;以养生保健、按摩理疗为幌子非法开展诊疗活动、兜售假药劣药的行为;自制非法添加西药成分的中药丸剂,宣称具有降糖、风湿止痛、降压、降脂、治疗阳痿早泄、治疗失眠等方面功效的行为;生产、销售非药品且未标示产品批准文号,但在产品标签、说明书中宣称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预防疾病、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的产品行为。

  医疗器械领域违法犯罪线索包括:无证生产医疗器械“黑窝点”;注册备案造假行为;编造生产记录、检验记录行为;无证经营,经营使用未经注册或备案的医疗器械行为;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资质、证照等行为;非法购进销售,网络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医疗美容机构购进、使用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行为。化妆品领域违法犯罪线索包括:无证生产化妆品“黑窝点”;注册备案造假行为;化妆品生产中非法添加、使用禁用原料、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限用原料行为;经营使用未经注册或备案化妆品行为;非法购进销售,网络违法违规销售行为;美容美发机构、宾馆擅自配制、使用非法化妆品行为。

  为提升公众知晓度,畅通举报和反映问题线索的渠道,此次线索征集分别通过四部门市县两级微信公众号、政务网站、融媒体等平台等渠道发布,通过在各级医疗机构、在乡镇、街道、村(社区)、集贸市场、商城超市人流密集区张贴通告等方式进行宣传,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拨打12309(检察机关)、110(公安机关)、12315、12345(市场监管部门、药监部门)及登录全国12315平台提供或反映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犯罪线索,协助四部门严厉打击“两品一械”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在全市各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店等重点场所张贴线索征集通告1000余份。下一步,四部门将根据征集到的案件线索,强化执法联动,强力破案攻坚,形成精准打击违法犯罪合力,切实维护药品领域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共建药品领域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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