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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是“霸王条款”吗?

2026-10-15 来源:孟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众号 阅读量:

  将没拆封的药品拿到药店想要退货,却被店员拒绝。“药品一经出售,概不退换。”这是“霸王条款”吗?明明是崭新的没有拆封的药品,为什么不让退货?

  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售出,不得退换。也就是说,如果药品没有质量问题,一旦出手,确实不可以退换货!药店应在醒目位置张贴“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的标识,尽到提醒义务。

  这是因为:

  一、药品是特殊商品,‌在运输、‌保管、‌储存等方面都有非常严格的标准和要求。‌一旦药品被消费者买回家后,‌由于家里的环境、‌温度不一定适合药品存放,‌被消费者退回的药品不能保证与售出时的状态完全一样,‌这会影响药品的再次销售。‌此外,‌即使消费者买回去后没有拆封,‌也不能保证药品是否调包、‌是否因保存不当而致使药品质量发生了变化。‌因此,‌除非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否则药店有权不予退换。

  ‌二、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对于患者的治疗至关重要,‌因此药店需要确保售出的药品符合严格的质量标准。‌如果药品被退回,‌药店难以验证其原始状态和安全性,‌这可能会对其他患者构成潜在风险。‌因此,‌药店通常只接受存在质量问题的药品退换。

  ‌三、一些特殊类型的药品,‌如麻精药品和冷藏药品,‌一旦发出,‌药店或医院会执行更为严格的政策,‌绝不允许退换。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在所有情况下药品都不能退货。有哪些情况可以进行药品退换呢?

  1、药品存在质量问题;

  2、被停售或召回的药品。

  孟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示:大家在购买药品前,应根据自己的症状,以及医师开具的处方,慎重考虑选择药品,确认药品的名称、品牌、规格、有效期等后再购买。另外,大家不要一次性囤积大量药品。如果药品服用不完,过期变质,会造成浪费,也存在误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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