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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精品案件意识 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2021-03-30 来源:中国产品质量报告 阅读量:

馆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于延涛

  本刊讯  馆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市场监管主责主业,以“守住安全底线、聚焦民生关切、服务发展大局”为目标,持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并把树立精品办案意识,提升办案水平,狠抓案件质量作为执法办案的生命线,打造了诚信、公平的营商环境,促进了该县知识产权市场健康发展。2020年,该局查处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7件,结案6件,移交司法机关1件,罚没款19.93万元。其中,查办的该县刘某销售侵犯“鲁西”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质量不合格化肥案,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2020年知识产权典型案件专家备选库。

  一、注重培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针对注册商标具有独立性、专用性和知识产权保护性的特点的这一实际情况,该局从提升素质入手,打造专业执法队伍。一是强化知识产权知识培训。不断丰富执法人员业务知识,提高对假冒、近似注册商标和专利的判断能力。二是开展以案释法交流培训。遴选出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在会上进行案例解读,并结合典型案例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多角度分析,结合实际讲解执法办案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同时,组织参会人员对调查取证、法条适用、办案焦点难点、办案体会进行交流、探讨,以此提高执法办案水平。三是抓好“传、帮、带”。充分发挥业务科室指导、协助作用,在食品药品各领域发现案源,采取以老带新、老师带徒弟等方式,切实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

  二、注重证据,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证据调取齐全是执法办案的基础。证据是锁定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依据。如该局在查办的刘某销售侵犯“鲁西”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质量不合格化肥案时,执法人员及时深入一线,奔赴6个村13户农民家中和田间地头进行调查取证,耐心的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并记录在案。同时提取了“鲁西”注册商标权利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鉴定人身份证件,“鲁西”注册商标权利人对该局扣押当事人的化肥为假冒该公司产品的鉴定报告,当事人销售的假冒化肥抽样送检后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不合格检验报告等大量书证、物证、音像资料,对案件的事实、性质、情节进行了准确反映,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为案件定性和作出处罚决定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注重技巧,提高执法办案效能

  一是动作要快。对案件从调查取证到实施处罚,从速从快,环环紧扣,集中时间、力量和精力,抓住办案第一最佳时机,不给当事人留有串通活动的空间和时间,快速办结,不等说情人到来,案子已经有了结论。二是处罚与规范并重。向当事人送达处罚决定书和对违法当事人处罚时,一并要求当事人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做到处罚与规范并举,让当事人在接受处罚的同时受到教育。如,有一家企业因商标侵权被查处,该局执法人员在对这家企业处罚时,向企业宣传《商标法》有关规定,令其及时整改并告知企业当前该行业容易出现的违法行为,提醒企业防范类似违法行为。三是办大案要案件。抓大放小,对涉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特大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从重处罚;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罚款,实行行政告诫、约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

  四、注重民生,提高办案社会效益

  查办的刘某销售侵犯“鲁西”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质量不合格化肥案件,除将当事人销售给村民的侵权、不合格中颗粒尿素27.2吨全部追回予以没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40800元外,还对追回的假冒化肥款4万余元及时返还到了受害群众手中,避免了假冒伪劣化肥流入田间地头,有力地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就群众关注关心的民生问题、热点问题加强宣传,提升自我保护意识。该局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和普法宣传周前后,组织开展集中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充分利用宣传单、电视台、网络等平台,宣传报道执法开展情况,公示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案件,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为群众解读相关知识,不断提升群众的消费品质,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在消费方面的幸福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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