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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县消费者委员会:2021年“双11”期间消费提示

2021-11-04 来源:中国产品质量报告 阅读量:

  中国产品质量报告网 讯  (通讯员 庞江利 高晓峰)随着“双11”的临近,各商家又开启了新一轮的促销活动,尤其是线上商家,推出了多种多样的促销手段,让广大消费者“目不暇接”“眼花缭乱”。为了让消费者在“双11”等大促销期间享受更好的消费体验,提防商家促销套路,嘉禾县消费者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坚定理性消费心态,切记量需而入。面对各种促销、优惠广告,消费者首先要保持理智,树立科学消费、理性消费意识,根据自己或者家庭的实际需求选购商品,不被商家的各种促销活动冲昏头脑。在面对商家为“清库存”而进行大促时,消费者最好先清理一下自己的“库存”,也许家里还囤积着上次大促时血拼的商品。因此,建议消费者量需而入,千万不要为自己并不需要的物品再浪费精力和金钱了。

  二是尽量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较高的商家进行交易。资质齐全、信誉较高的商家,其经营行为相对较为规范,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等也有较高的保障。消费者千万不能贪图价格便宜就登录陌生网站或者点击不明链接进行交易,更不要随意添加陌生人的微信、QQ等进行私下交易,以免吃亏上当。

  三是提前做足“功课”,不被各种“假优惠”陷阱误导。建议消费者不轻信商家作出的“特价”“清仓价”“全网最低价”等宣传,购买商品前,要货比三家,先了解商品的大概市场价格,再对商家促销活动是否有实际优惠进行评估,警惕“明降实涨”等价格陷阱,避免受不实促销诱惑而冲动消费。

  四是慎重预付定金,防范消费陷阱。消费者选择预付定金方式来享受商品优惠的,一定要提前仔细阅读规则,权衡利弊,确认值得购买后再下单支付。定金支付后,要及时关注商品进展,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尾款,避免因违约而遭受经济上的损失。在支付尾款时还要留意支付的金额是否与当时承诺的优惠一致,商家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等。

  五是认真行使“先验后签”权利,确认无误再签收。收到商品时,消费者应当行使“先验后签”权利,仔细验货。尤其是一些贵重物品和易碎品,一定要确认货品完好无损并符合双方的约定后再签收。遇到快递商品损毁或者与约定严重不符的,消费者有权拒签。

  六是重视个人信息保护,不轻易向商家授权。消费者要重视对自身个人信息的保护,非确有必要的,尽量不向商家提供或者授权,以免被商家过度收集或是用来推送广告信息。同时,快递包装上也常常含有消费者的姓名、电话和地址等个人信息,消费者应在丢弃快递包装前,先将个人信息撕毁或涂抹,防止泄露。

  七是注意留存购物证据,依法维护权益有保障。消费者要注意索取并保存购物凭证以及相应的商家承诺,通过网络购物的,还应将订单信息、购物聊天记录等留存,作为维权证据。发生消费纠纷时,可先与商家以及平台进行沟通,如联系不上或者无法达成一致的,可向12315或者消协组织进行投诉,也可以通过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外,中消协也呼吁经营者要少一份“套路”,多一份“真诚”,大促期间要切实为消费者提供物美价廉的商品并提升服务水平,真正为消费者提供“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在带动销量的同时,让消费更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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