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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燕赵酒业2批次燕赵风牌老白干酒酒精度不合格

2022-01-06 来源:中国网食品 阅读量:

  2022年1月4日,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关于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期)。

  其中,吉林省威宝恒客隆仓储百货有限公司桂林路店销售的标称河北燕赵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老白干酒(白酒)(500mL/瓶 52%vol、燕赵风及图形商标)酒精度不合格。

  1批次老白干酒生产日期为2020-04-09,酒精度检验结果为48.4%vol,标准值为51.0~53.0%vol。

  另1批次老白干酒生产日期为2020-04-10,酒精度检验结果为48.6%vol,标准值为51.0~53.0%vol。

  酒精度即酒中乙醇浓度(体积百分比),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的毫升数。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的质量指标,不达标会影响酒的品质。造成酒精度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当、检验能力不足导致酒精度出现偏差,也可能是包装不严、贮运不当而使乙醇挥发,导致酒精度降低,还有可能是企业为降低成本,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

  经查询,河北燕赵酒业有限公司2019年和2020年各有1批次老白干酒被检出酒精度不合格。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19年第3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显示,标称河北燕赵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燕赵风牌老白干酒,酒精度检出值为45.6%vol,标签明示为52±1.0%vol。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20年第3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显示,岚县全家福购物广场商贸中心所售,标称河北燕赵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老白干酒(生产日期/批号:2018/11/11),酒精度检测值为41.2%vol,标签明示值为45±1.0%vol。

  第三方数据显示,河北燕赵酒业曾4次被行政处罚:

  2018年,因生产不符合食品质量标准的预包装食品被没收违法所得720元、罚款720元,决定文书号:故食市监行罚决〔2018〕24 号。

  2019年,因生产经营不合格白酒被罚款4200元,没收违法所得400元,罚没合计4600元整,决定文书号:衡市监行罚决【2019】综执023号。

  2020年,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被罚款1.5万元,决定文书号:冀市监衡处〔2020〕13112620000482号。

  2021年,因生产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被没收违法所得1950元,罚款5000元,决定文书号:冀市监衡处〔2021〕131126210003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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