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锈钢真空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024年版)
2024-05-30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5个,其中4个检验样品,1个备用样品。
2 检验依据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 4806.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
GB 4806.9—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
GB/T 29606—2013 不锈钢真空杯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4 附则
本细则代替《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131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公告》(2020年第36号)中的《不锈钢真空杯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5个,其中4个检验样品,1个备用样品。
2 检验依据
序号 | 检验项目 | 检验方法 |
|
感官要求 | GB 4806.9—2016 GB 4806.9—2023 |
|
砷 | GB 31604.38—2016第二部分或 GB 31604.49—2016第二部分 GB 31604.49—2023第二篇 |
|
镉 | GB 31604.24—2016或 GB 31604.49—2016第二部分 GB 31604.49—2023 第二篇 |
|
镍 | GB 31604.33—2016或 GB 31604.49—2016第二部分 GB 31604.49—2023 第二篇 |
|
铬 | GB 31604.25—2016 或 GB 31604.49—2016第二部分 GB 31604.49—2023 第二篇 |
|
铅 | GB 31604.34—2016 第二部分或 GB 31604.49—2016第二部分 GB 31604.49—2023 第二篇 |
|
锑 | GB 31604.49—2023 第二篇 |
|
铝 | GB 31604.49—2023 第二篇 |
|
钴 | GB 31604.49—2023 第二篇 |
|
铜 | GB 31604.49—2023 第二篇 |
|
锰 | GB 31604.49—2023 第二篇 |
|
钼 | GB 31604.49—2023 第二篇 |
|
锡 | GB 31604.49—2023 第二篇 |
|
锌 | GB 31604.49—2023 第二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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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冲击性 | GB/T 29606—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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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量 | GB/T 29606—2013 |
|
保温效能 | GB/T 29606—2013 |
|
密封性 | GB/T 29606—2013 |
注:本表的第7-14项适用于执行标准为GB 4806.9—2023的产品。 |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 4806.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
GB 4806.9—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
GB/T 29606—2013 不锈钢真空杯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4 附则
本细则代替《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131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公告》(2020年第36号)中的《不锈钢真空杯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