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发文遏制天价月饼 协同联动严纠不正之风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从月饼的生产销售、价格、包装、馅料使用等方面提出监管要求,明确对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实行重点监管。
“近年来,月饼市场总体规范有序,但仍有个别企业采取多种方式炒作月饼价格,‘天价’问题仍然存在,且有反弹迹象。这些现象助长了奢靡浪费,甚至可能异化成为腐败载体。”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告》提出在常规监管的基础上,近阶段对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实行重点监管;销售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时,经营者应当保存在交易中合法获得的交易信息,以备有关部门依法查核。同时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市场监测,对于生产、销售“天价”月饼的企业,有必要会进驻企业开展成本调查。
一个时期以来,消费者对月饼“过度包装”问题反映强烈。记者注意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今年5月批准发布《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针对粽子、月饼的过度包装问题进行了修改,旨在进一步减少包装层数、压缩包装空隙、降低包装成本。此次《公告》要求,经营者生产、销售盒装月饼,应当严格遵守关于食品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不得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
针对日益流行的月饼券、月饼卡等“纸月饼”现象,《公告》要求规范月饼券管理,经营者发行月饼券、月饼卡等提货卡券的,应当严格遵守《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针对名贵馅料问题,《公告》提出行业组织应当积极推动行业自律,月饼馅料中不得使用鱼翅等野生保护动物食材,倡导不使用燕窝等名贵珍稀食材,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坚持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发现涉嫌违纪违法问题,按权限移送纪检监察、司法等机关处理。”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公告》注重发挥各方面力量,要求各部门加强政策协同,着眼月饼市场产供销全链条,研究建立预防、监督和惩处相结合的监管制度体系,同时强调企业、行业、政府和社会协同,支持行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作用,鼓励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进行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据悉,今年中秋节前,市场监管部门将开展“天价”月饼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聚焦豪华酒店、电商平台等渠道,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限制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有关要求,以及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实施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的,一律从严查处。此外,中国消费者协会将联合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对月饼过度包装开展消费监督,并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扫网”行动,进行覆盖性调查,及时收集线索、发现案例,并于调查结束后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段相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