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 检测机构及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新标准
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质量行为,进一步强化检测机构信用管理,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市场行为信用评价暂行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起草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24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至3月4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gczlglc@zjw.beijing.gov.cn
2.电话:010-55597423
3.传真:010-55597134
4.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工程质量管理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板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2月27日
附件1:《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24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附件2:《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24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24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石景山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质量行为,进一步强化检测机构信用管理,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市场行为信用评价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13版)》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24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修订〈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的通知》(京建发〔2013〕558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24版)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年 月 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24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质量行为,进一步强化检测机构信用管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依据修订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内容,对《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13版)》进行了修订,起草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24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二、主要内容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主要对《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13版)》中涉及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条款进行了修订,并优化了记分标准的档次划分。修订后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24版)》共25条,记分标准由3档扩展为7档。同时废止《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修订〈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的通知》(京建发〔2013〕558号)。
附件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