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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出台强制性国家标准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

2021-09-03 来源:中国经济网 阅读量:

       北京9月3日讯 外表越来越“豪华”,包装袋比里面的商品还多……市场上部分食品和化妆品企业对产品重“颜值”轻“品质”的过度包装现象屡禁不止,并将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既浪费了资源,又增加了消费者负担,更对环境造成了污染。9月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近期发布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进行了说明。新标准将于2023年9月1日正式实施。

  发布会上,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副司长陈洪俊指出,商品包装具有保护商品、美化产品、引导消费、提高商品附加值等作用。目前市场上部分食品和化妆品企业还存在包装过度、不环保、不节约的情况,表现为包装层数过多、空隙率过大、成本过高,超出了包装本身的基本功能。

  据研究表明,我国包装废弃物约占城市生活垃圾的30%至40%,在这些包装废弃物中,大部分是过度包装产生的。陈洪俊表示,商品过度包装既浪费了资源能源,又增加了消费者负担,产生的包装废弃物更是对环境造成了污染。新标准规定了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和包装成本要求,以及相应的计算、检测和判定方法。

  陈洪俊介绍,新标准规范了31类食品、16类化妆品的包装要求。极大地简化了商品过度包装的判定方法,消费者只需要查看商品本身的重量或体积,并测量最外层包装的体积,通过计算就可以初步判定商品是否存在过度包装问题。同时新标准,严格限定了包装层数要求,食品中的粮食及其加工品不应超过三层包装,其他食品和化妆品不应超过四层包装。

  新标准将于2023年9月1日正式实施,为企业和市场设置了两年过渡期。

  陈洪俊介绍,考虑到新标准发布后,食品和化妆品生产企业需要根据新标准要求,对产品包装进行合规性设计,同时需要消纳库存包装以及待售商品,尤其是化妆品类商品保质期长,流通环节消纳周期也相对较长。为避免对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以及产生新的浪费,在广泛征求有关产业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意见的基础上,设置了2年的实施过渡期。

  “根据《标准化法》规定,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提供。过渡期后,市场上不允许再生产和销售不符合新标准的食品和化妆品。因此,我们呼吁企业在过渡期内尽快整改达标。”陈洪俊表示。

  消费者在购买食品及化妆品类商品时,该如何快速判断包装是否属于过度包装?

  对此,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副司长魏宏指出,消费者可以通过“一看、二问、三算”,简单判断商品是否属于过度包装。“一看”,就是要看商品的外包装是否为豪华包装,包装材料是否属于昂贵的材质;“二问”,就是在不拆开包装的情况下,问清包装层数,判断粮食及其加工品的包装是否超过了三层,其他类食品及化妆品包装是否超过了四层;“三算”,就是要测量或估算外包装的体积,并与允许的最大外包装体积进行对比,看是否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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