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消费品召回信息通报(2023.7.31-2023.8.6)
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6日,共监测到27家生产企业开展消费品召回35次,涉及产品7970件。
一
产品名称 :墨君藤编方凳
品牌/型号:墨君/HT-30
数量:6个
生产者 :北京安特工贸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墨君藤编方凳,涂层和覆面层中可溶性重金属(铅)不符合GB 18584-2001标准要求,长期接触可能会影响人体健康。
二
产品名称 :儿童推车
品牌/型号:Bugaboo/Dragonfly
数量:580件
生产者 :博各步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 :在座椅朝向父母的情况下展开推车时,应该按照产品使用手册标示的步骤进行:第一步:按下把手上的白色按钮并同时向右滑动白色锁扣,将把手向上拉起;第二步:将把手拉起到最高位置;第三步:将把手向下压,听到咔哒声时,代表车架已经正确打开并锁定;第四步:把座椅拉起并放到直立位置,听到咔哒声时,代表座椅已经正确锁定。第四步之后,可以根据需要,拉动靠背上的白色按钮,将座椅靠背调节到平躺或斜靠位置并自动锁定。如未按照第四步操作正确锁定座椅,而直接将座椅靠背放置至平躺位置或斜靠位置,则座椅靠背将不能正确固定,乘坐时座椅靠背会向下倾斜。可能导致儿童滑落而受伤。
三
产品名称 :电动自行车
品牌/型号:小鸟/TDW56Z
数量:233辆
生产者 :天津小鸟车业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由于电气装置短路保护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中标准要求。安装的短路保护装置与使用说明书或其他明示的规定不一致,若安装参数较小的短路保护装置,容易出现短路保护装置损坏,整车无法运行或无法充电现象。安装参数过大的短路保护装置,当电流过大但还未触发短路保护装置工作,会使得电路无法得到保护,容易出现蓄电池、电子元器件起火,甚至爆炸现象。
四
产品名称 :电动自行车
品牌/型号:小刀/TDT2017Z
数量:2000辆
生产者 :小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由于电气装置短路保护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中标准要求。缺乏短路保护装置,电动自行车电气线路可能会产生大电流,并引发导线局部积聚大量热量,导致导线高温甚至发生自燃现象。
五
产品名称 :电动自行车
品牌/型号:绿佳/TDT426Z
数量:200辆
生产者 :绿佳车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由于“车速提示音”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在使用时存在对当前行驶速度的误判的风险,可能存在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
六
产品名称 :电动自行车
品牌/型号:東之/TDT001Z
数量:75辆
生产者 :台州京驰车业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由于“照明”“车速限值”“过流保护功能”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在使用时存在误判车速、充电时电流过大等风险,可能存在交通事故、过热起火的安全隐患。
七
产品名称 :电动自行车产品
品牌/型号:绿艺/TDT2018Z
数量:307件
生产者 :台州绿羿实业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由于“整车重量”、“反射器”、“蓄电池防篡改”、“短路保护”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在使用时存在:1.质量若超出标准要求,那么车辆惯性增加,当高速行驶遇到意外紧急制动时不容易快速停止,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风险;2.不合格的反射器在黑暗条件下起不到反射作用,极易导致后方来车看不到前车,导致事故发生;3.超重或超速,改装后可能导致出现起火等安全事故等风险,可能存在交通事故等安全隐患;4.若安装参数较小的短路保护装置,容易出现短路保护装置损坏,整车无法运行或无法充电现象。安装参数较大的短路保护装置,当电流过大但还未触发短路保护装置,电路中的大电流容易引起电池、电子元器件起火,甚至爆炸现象。
八
产品名称 :电动自行车
品牌/型号:七星豹/TDT024Z
数量:50辆
生产者 :台州七星豹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由于“车速提示音”“电气装置”“充电器与蓄电池”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在使用时存在干扰骑行者和打扰行人、蓄电池和电子元器件起火、电池篡改风险,可能存在交通事故、过热起火,甚至爆炸的安全隐患。
九
产品名称 :电动自行车
品牌/型号:战极/新艺/TDT1008Z
数量:280辆
生产者 :台州市黄岩鑫时达电动车配件厂
召回原因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由于整车尺寸限值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可能存在整车尺寸超标,易造成骑行时发生碰撞危险及整车超载的安全隐患。
十
产品名称 :电动自行车
品牌/型号:吉邦/TDT033Z
数量:320辆
生产者 :台州市绿明车业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由于“尺寸限值”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在使用时存在车体较难控制等风险,可能存在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
十一
产品名称 :电动自行车
品牌/型号:钜翔/TDR106Z
数量:2辆
生产者 :永康市钜翔车业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由于“车速限值”“车速提示音”“电气装置(短路保护)”“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照明)”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在使用时存在控制器有可能被篡改、噪音污染、夜间骑行车灯亮度不足的风险,可能存在交通事故、锂电池短路后过热起火的安全隐患。
十二
产品名称 :电动自行车
品牌/型号:奔宝/TDT008Z
数量:112辆
生产者 :浙江奔宝车业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由于“车速限值”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在使用时存在误判车速风险,可能存在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
十三
产品名称 :电动自行车
品牌/型号:震豪/TDT1003Z
数量:625辆
生产者 :浙江高羚科技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由于产品“短路保护”项目不符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中要求,在使用时存在无法运行、无法充电、无法触发短路保护装置的风险,可能存在交通事故、过热起火、电池电子元器件起火爆炸的安全隐患。
十四
产品名称 :电动自行车
品牌/型号:奔的魅力/TDT531Z
数量:209辆
生产者 :浙江奔的车业制造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由于“充电器与蓄电池(蓄电池防篡改)、反射器、照明、鸣号装置、车速限值”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中的标准要求,在使用时存在:1.超重或超速,改装后可能导致出现起火等安全事故;2.不合格的反射器在黑暗条件下起不到反射作用,极易导致后方来车看不到前车,导致事故发生:不合格灯具不但不能为骑行者提供良好的照明,而且容易对其他道路使用者产生强烈的炫目,引起交通事故;3.车速过高时车体较难控制,易引起侧翻;车速过高且紧急制动下制动距离加长,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风险。
十五
产品名称 :电动自行车
品牌/型号:绿驹/TDT2013Z
数量:110辆
生产者 :浙江绿驹车业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由于“车速提示音”“导线布线安装”“照明”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在使用时存在:1.声压级超出规定范围,会造成噪声,可能会引起骑行人及其他路人的不适;2.未安装绝缘内衬,可能造成骑行人员触电或导线交叉短路引起火灾;3.不合格尾灯不能为路人提供良好的警示作用,有引起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
十六
产品名称 :电动自行车
品牌/型号:绿驹/TDT2032Z
数量:90辆
生产者 :浙江绿驹车业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由于“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车速提示音”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在使用时存在:1.车速过高时车体较难控制,容易引发事故;2.质量超出标准,紧急制动时不容易快速停止,存在交通安全风险;3.车辆没有提示音,会导致骑行者错误判断当前车速,对行人安全有一定影响。
十七
产品名称 :电动自行车
品牌/型号:澳柯玛/TDT6782Z
数量:10辆
生产者 :澳柯玛(沂南)新能源电动车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由于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标准,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照明不良路段,可能存在不能被其他车辆及时发现等安全隐患。
十八
产品名称 :电动自行车
品牌/型号:绿驹/TDT2153Z
数量:95辆
生产者 :浙江绿驹车业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由于“导线布线安装”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在使用时存在可能造成骑行人员触电或导线交叉导致短路引发火灾的安全隐患。
十九
产品名称 :电动自行车
品牌/型号:绿驹/TDT7006Z
数量:120辆
生产者 :浙江绿驹车业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由于“防碰擦”“照明”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在使用时存在:1.防碰擦项目不合格会导致车辆不动件与运动件相碰擦,可能会造成车辆骑行重心不稳,容易摔倒致伤;2.不合格尾灯不能为路人提供良好的警示作用,有引起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
二十
产品名称 :电动自行车
品牌/型号:绿驹/TDT2280Z
数量:120辆
生产者 :浙江绿驹车业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由于“车速限值”“脚踏骑行能力”“照明”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在使用时存在:1.控制器未灌胶,会引起车速改装,引发事故;2.鞍座前端水平位置前移会促使骑行人员躯体与车把距离过小,极易造成碰撞风险。同时影响骑行人员正常驾乘,容易摔倒致伤;3.不合格灯具,既不能为骑行人员提供好的照明,又不能为路人提供良好的警示作用,有引起交通事故的隐患。
二十一
产品名称 :电动自行车
品牌/型号:绿骐/TDT002Z
数量:70辆
生产者 :台州市绿明车业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由于“控制系统”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在使用时存在安全风险,可能存在交通事故、过热起火的安全隐患。
二十二
产品名称 :电动自行车
品牌/型号:星月神/TDT008Z
数量:106台
生产者 :浙江衢州星月神电动车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由于“车速限值、结构、淋水涉水性能、电气装置、过流保护功能”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标准要求,在使用时存在刹车距离过长、漏电或短路等风险,可能存在交通事故、过热起火的安全隐患。
二十三
产品名称 :电动自行车
品牌/型号:星月神/TDT133Z
数量:15台
生产者 :浙江衢州星月神电动车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由于整车质量(≥55KG)、车速提示音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在使用时存在刹车距离过长、碰撞的风险,可能存在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
二十四
产品名称 :电动自行车
品牌/型号:星月神/TDT110Z
数量:106台
生产者 :浙江衢州星月神电动车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由于整车质量(>55kg)、反射器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在使用时存在紧急制动时不容易快速停止、发生碰撞的风险,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二十五
产品名称 :电动自行车
品牌/型号:星月神/TDT2102Z
数量:50台
生产者 :浙江衢州星月神电动车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由尺寸限值(坐垫尺寸>350mm)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在使用时存在电动自行车整车超载的风险,可能存在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
二十六
产品名称 :电动自行车
品牌/型号:可人/TDT606Z
数量:100辆
生产者 :浙江山崎冈田车业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由于“整车质量”,“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照明)”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在使用时存在“高速行驶遇到意外紧急制动时不容易快速停止”,“在夜间行车时可能对骑行者及其他交通参与者造成视觉障碍”风险,可能存在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
二十七
产品名称 :电动自行车
品牌/型号:保时马/TDT011Z
数量:105辆
生产者 :浙江台州中立车业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 :本批次召回的TDT011Z电动自行车,由于“车速提示音”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在使用时存在误判车速的风险,可能存在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
二十八
产品名称 :电动自行车
品牌/型号:保时马/TDT001Z
数量:153辆
生产者 :浙江台州中立车业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 :本批次召回的TDT001Z电动自行车产品,由于“车速提示音”“使用说明书”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在使用时存在误判车速、不了解车辆性能等风险,可能存在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
二十九
产品名称 :电动自行车
品牌/型号:壹酷/TDT31Z
数量:166辆
生产者 :台州市壹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由于“车速”“提示音”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中标准要求。在使用时存在车速过高、刹车距离过长,同时增加车架断裂风险;易引发交通事故、过热起火的安全隐患。
三十
产品名称 :电动自行车
品牌/型号:威震/TDT20051Z
数量:253辆
生产者 :浙江威震车业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由于“车速限值”“整车质量”“电池输出端熔断装置”等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在使用时存在:1.车体较难控制,引起侧翻;2.紧急制动下制动距离加长,容易引发事故;3.车架与前叉等主体结构的负荷加大而增加断裂风险;4.质量若超标,则车辆惯性增加,当高速行驶遇到意外紧急制动时不容易快速停止,存交通安全风险;5.若安装参数较小的短路保护装置,容易出现短路保护装置损坏,整车无法运行或无法充电现象。安装参数较大的短路保护装置,当电流过大但还未触发短路保护装置,电路中的大电流容易引起电池、电子元器件起火,甚至爆炸现象。
三十一
产品名称 :电动自行车
品牌/型号:滨崎/TDR006Z
数量:191辆
生产者 :台州市优旺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由于“车速”“提示音”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在使用时存在车速过高时车体较难控制、易引起侧翻、提示音不合格易使得骑行者和行人无法听到风险,可能存在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
三十二
产品名称 :电动自行车
品牌/型号:飞韧/TDT201Z
数量:30辆
生产者 :浙江优狐电动车有限公司(原宁波飞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由于产品存在车速限值、车速提示音、照明、过流保护功能项目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在使用时存在车速过高,车体较难控制、车速提示音不合格,易导致骑行者在车速超过15km/h时错误判断当前车速,不合格灯具,易使骑行者看不清前方路面及周边情况或使其他人产生强烈的炫目;电流过大时,可能造成电机和电路一系列元器件损伤,甚至烧毁电池、电机和控制器,上述情况均易导致事故发生风险,可能存在交通事故、从而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害。
三十三
产品名称 :电动自行车
品牌/型号:吉祥狮/TDT016Z
数量:781件
生产者 :浙江韬泽科技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由于“车速限速”“15Km/h提示音”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可能导致超速行驶,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当车辆行驶速度超过15km/h时无提示音,降低了驾驶的安全性,可能引发交通事故。
三十四
产品名称 :红红火火抽纸
品牌/型号:帝辉
数量:100提
生产者 :闽侯帝辉纸业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抽纸,由于含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长期使用可能对消费者身体造成伤害,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三十五
产品名称 :卡通儿童凉拖鞋
品牌/型号:吉星鸟/220mm
数量:200双
生产者 :福州程达鞋业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卡通儿童凉拖鞋,由于带面邻苯二甲酸酯项目不符合GB 30585-2014《儿童鞋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儿童长期接触可能会对身体造成伤害,存在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