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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超市销售区货架上摆放过期预包装食品是销售过期食品行为吗?应该怎么处罚?

2023-06-13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阅读量:

公众留言问题:过期食品销售
留言日期:2023-01-30
总局您好,请问超市销售区货架上摆放过期预包装食品是销售过期食品行为吗?应该怎么处罚

回复部门: 执法稽查局
回复时间:2023-01-31
?品经营者将?品摆上货架,即可视为提出了合同的要约,消费者购买即达成合意,在放上货架的时候, 经营者已经把该商品视为了一个可用于出售的商品。超过保质期?品陈列于货架应定性为经营禁止经营?品违法行为。 如果超市便利店虽然使用了高科技手段对其所销售的?品生产日期进行管理,但仍然将过期?品实际销售给了顾客并开出了销售票据,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共和国? 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品、?品添加 剂、?品相关产品 (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品、?品添加剂。”的规定,可以按照第一百二十四条进行处罚。 但如果通过高科技技术手段对所销售?品的生产日期进行管理,在?品临近保质期时就无法结账,并以此杜绝销售 超过保质期?品的可能性,也避免了人工管理可能出现的疏漏的情况,在实际案件办理中可结合案情实际,依据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相关规定进行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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