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蜂蜜中检出喹诺酮类药物有关问题的复函
2023-06-13 来源: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收集整理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蜂蜜中检出喹诺酮类药物有关问题的复函
(市监食生函〔2020〕377号)
中国蜂产品协会:(市监食生函〔2020〕377号)
《关于蜂蜜中检出喹诺酮类药物被视为“人为添加”的咨询函》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蜂蜜是蜜蜂采集植物的花蜜、分泌物或蜜露,与自身分泌物混合后,经充分酿造而成的天然甜物质。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GB14963-2011)和蜂蜜生产工艺特点,蜂蜜产品在生产加工环节不存在“人为添加”喹诺酮类药物的问题。在蜂蜜中检出喹诺酮类药物残留,可能是蜜蜂在采集酿造蜂蜜过程中环境带入或蜂农在饲养蜜蜂过程中违规用药等原因导致。
市场监管部门在监督抽检中检出蜂蜜含有喹诺酮类药物残留的,应依法开展调查处置,并督促企业分析排查原因、及时整改;对检出蜂蜜产品含有喹诺酮类药物残留的生产经营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建议你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开展蜂蜜风险问题排查和分析研判,加强对蜂农及蜂产品生产经营者教育,引导蜂农规范饲养用药,督促企业加强原料蜂蜜控制,自建养蜂基地或选择固定的原料供应商,不断提升蜂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0年3月18日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