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法规 > 总局答复 正文

关于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时间的问题

2023-06-21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阅读量:

咨询问题:关于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时间的问题
留言日期:2020-03-17
您好,我想请问总局,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后是否有要求决定书必须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如果因为客观原因推迟送达时间是否允许?谢谢。

回复部门: 法规司
回复时间:2020-03-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和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或者七日内送达,没有规定例外情形。

头条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