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法规 > 总局发布 正文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6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1-07-19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阅读量: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6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1年 第28号〕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食糖、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蛋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罐头、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30大类食品419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食用农产品、饮料、水产制品和特殊膳食食品等4大类食品6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等。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北京、天津、内蒙古、吉林、上海、浙江、山东、河南、湖南、广东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总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赶海弟京东自营旗舰店(经营者为上海圆迈贸易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山东省潍坊海丽尔经贸有限公司委托山东省日照珍珠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鲜脆海蜇头,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天津滨海新区高新区福兴航水产销售店销售的、来自天津市西青区红旗农贸王顶堤海产品批发市场阿龙水产批发中心的黄花大(黄花鱼),其中甲硝唑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富兴市场张老三北京蔬菜批发配送中心的豆角(豇豆),其中倍硫磷、灭蝇胺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三)天津滨海新区高新区安顺田园蔬菜销售店销售的、来自天津市滨海新区金元宝菜市场大震蔬菜配送中心的韭菜,其中腐霉利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天猫多能多母婴专营店(经营者为湖南多能多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湖南多能多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广东亨盛维嘉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钙铁锌有机米粉,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维生素A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识要求。广东亨盛维嘉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问题 
  淘宝网馋嘴美食屋(经营者为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红顺商铺)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河南省开封市情有独钟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核桃乳,其中蛋白质含量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附件:1.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2. 水产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 特殊膳食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 饮料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7月15日

头条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