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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虚假广告,泰鲁城投(临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被罚100万元

2023-03-02 来源:信用中国 阅读量:

  信用中国披露,因发布虚假广告,泰鲁城投(临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近日被临沂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0万元。

  临东市监处字﹝2023﹞10001号显示,泰鲁城投(临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报纸、微信公众号、销售顾问微信朋友圈、电梯广告、外展位、宣传单页、九州超市广告牌对外宣传:1.商品房0公摊,实际公摊面积住宅为18%-20%、办公用房为27%-29%;2.绿化率228%,实际绿化率为30.01%;3.赠送25㎡小菜园,实际小菜园当事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上述宣传内容与实际不符,足以造成误解,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一款、二款(二)项(五)项的所指行为,属于虚假广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一款、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临沂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罚款100万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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