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瓷文化产品有限公司实施虚假商业宣传案
2023-11-29 来源: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1月24日发布了“六安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第五批铁拳行动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其中,六安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安徽皖瓷文化产品有限公司实施虚假商业宣传案具体内容如下:
2023年10月16日,六安市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安徽皖瓷文化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实施虚假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停止虚构交易的虚假商业宣传违法行为,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3年6月14日,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遵义市播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案件线索,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以虚构交易的方式实施了虚假商业宣传。经查,2022年6月6日至2023年4月4日,当事人为提升淘宝网店的业绩,对该网店销售的墓碑瓷像定制商品虚构交易记录1013笔,虚构交易经营额64920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2023年10月16日,六安市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安徽皖瓷文化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实施虚假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停止虚构交易的虚假商业宣传违法行为,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3年6月14日,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遵义市播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案件线索,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以虚构交易的方式实施了虚假商业宣传。经查,2022年6月6日至2023年4月4日,当事人为提升淘宝网店的业绩,对该网店销售的墓碑瓷像定制商品虚构交易记录1013笔,虚构交易经营额64920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