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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某生物科技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规定的“亲在”复合茶饮料被处罚

2023-12-28 来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阅读量:
益阳市安化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湖南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2023年7月20日,安化县市场监管局对湖南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亲在”复合茶饮料66盒,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工具:黄芪30kg、“亲在”外包装盒33个、内包装盒84个、标签1卷、说明书70张、封口签97个,并处罚款114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6日,安化县市场监管局陆续收到举报称,湖南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亲在”复合茶饮料(净含量50ml)涉嫌添加有中药材黄芪、人参等药品。安化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开展核查。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样品间存放有“亲在”复合茶饮料样品1盒(50ml*12瓶/盒)、鲜人参、当归、黄芪、黑茶、栀子、黄精、陈皮、紫苏叶等食品原料若干、2023年3月1日生产的“亲在”复合茶饮料(4盒/箱)63箱、“亲在”复合茶饮料产品的内包装盒(数量:84个)、标签(数量:1卷)、说明书(数量:70张)、封口签(数量:1板)、外包装盒(数量:33个)、“亲在”复合茶饮料20箱(生产日期为20230223)、6盒散装的“亲在”复合茶饮料,安化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上述物品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经查,当事人根据其企业质量内控标准,于2022年9月10日开始生产普通食品“亲在”复合茶饮料,2022年12月该产品在抖音平台开始正式售卖,至2023年2月23日止,共计售出80盒,销售价格为190元/盒,金额共计15200元。至该局调查时止,除赠送及销售的产品外,剩余66盒,生产销售的产品货值金额共计114000元,无营利。另查明,“亲在”复合茶饮料含有黄芪成分,黄芪非湖南食药同源目录物质,不得用于其他食品生产。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五条第三款,构成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安化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群众利益无小事,食品安全大于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继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从严查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本案例摘自: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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