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执法案例 > 食品执法 正文

郴州市北湖区某餐饮步步高新天地店(黄某华)强制向消费者收取茶水费案

2023-12-28 来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阅读量:
郴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郴州市北湖区某餐饮步步高新天地店(黄某华)强制向消费者收取茶水费案

      2023年5月29日,郴州市市场监管局对郴州市北湖区某餐饮步步高新天地店(黄某华)强制向消费者收取茶水费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2118元并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3月21日郴州市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当事人郴州市北湖区某餐饮步步高新天地店(黄某华)按2元/位的价格收取茶水费,且不可取消。经调查核实,当事人从2023年3月1日开始,对进店用餐的顾客无论是否点茶水,均向顾客提供茶水,并在结账时收取2元/位的茶水费。截至查处之日,共收取6059位顾客茶水费,违法所得合计12118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郴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当事人强制向消费者收取茶水费,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过程中,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一切罔顾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头条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