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案
2024-03-08 来源: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查处南宁市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案
一、基本案情根据举报线索,经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网络抽样检验,初步核实南宁市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海参人参片”(产品类型:压片糖果)添加新型那非类衍生物伐地那非杂质30(O-丙基伐地那非)。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将该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进一步深挖涉案产品生产、销售相关情况及添加物的源头。2023年9月9日、10日,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联合公安机关对涉案的广西某保健品有限公司、南宁市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广西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广西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查处,查获成品“压片糖果”、“海参人参片”、“金牡蛎压片糖果”共500余盒,涉案金额合计60余万元,
二、案件处理结果
上述批次涉案产品均检出伐地那非杂质30(O-丙基伐地那非),涉嫌违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已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目前公安机关刑事拘留5人,取保候审1人。
三、典型意义
继2018年查办在食品中添加2-羟基丙基去甲他达拉非以来,本案检出物伐地那非杂质30又变换为那非类新型衍生物,不在那非类物质标准检定方法的检验范围内,此案的查处一方面能给执法办案带来新的思路,另一方面能以点带面加大执法力度,打击同种类型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彻底切断本案涉案产品生产、销售全链条,切实维护食品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维护经济秩序稳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