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执法案例 > 食品执法 正文

  北京韩丙林小吃店(韩丙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07-20 来源:北京市场监管 阅读量:
      北京韩丙林小吃店(韩丙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27日,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北京韩丙林小吃店(韩丙林)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北京韩丙林小吃店(韩丙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北京韩丙林小吃店(韩丙林)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北京韩丙林小吃店(韩丙林)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当场给予警告。摘自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第四批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头条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