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3年电梯维保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的通告
深市监通告〔2024〕24号
电梯的维护保养质量与电梯安全运行息息相关,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障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我局始终把电梯安全监管作为重要工作,持续加大电梯安全检查力度,不断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为提升我市电梯维保水平,保障我市电梯安全运行,2023年我局持续加强电梯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电梯维保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一批电梯维保违法违规案件,现将2023年已办结的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深圳曼隆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进行电梯维保案
2023年1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盐田区深圳市海创幻境文化旅游有限公司的电梯开展检查,经查发现当事人2022年12月20日、2023年2月1日对电梯维保期间未按规定维保,具体表现如下:(1)电梯维保合同未书面告知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2)电梯超期未维保;(3)未按照规定填写维护保养记录。我局结合违法情节,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未按规定维护保养电梯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000元。
案例二、深圳市博联富士电梯有限公司未按规定进行电梯维保案
2023年2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福园一路天瑞工业园B6栋两台电梯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发现当事人在2023年1月15日至1月31日期间未对电梯进行过维保,且出具了虚假的维保标志。我局结合违法情节,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未按规定维护保养电梯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0元。
案例三、深圳市祥菱电梯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维修保养电梯案
2023年2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坪山区深圳市迪曼商务有限公司电梯进行检查,经查发现当事人2023年2月20日对上述电梯维保期间未按规定维保,具体表现如下:(1)在维护保养过程中未采取电梯停运等安全防护措施,有一名维保人员只进入电梯更换了维保标识;(2)顶楼监控视频显示维保人员进入机房不到2分钟且未携带任何工具。我局结合违法情节,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未按规定维护保养电梯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0元。
案例四、美迪斯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对电梯虚假维保案
2023年3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到福田区华强北街道宁波酒家检查,结合市质安院重大问题报告单反馈的1楼层门锁短接问题,经查发现当事人2023年3月2日对电梯季度维护保养期间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门锁电气触点进行维护保养。我局结合违法情节,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未按规定维护保养电梯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0元。
案例五、深圳市华九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维护保养电梯案
2023年3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来到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湾路15号锦田湾执法检查。经查发现维保人员未严格按照法律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具体表现如下:维保人员于2023年3月4日在对该货梯实施维护保养作业时未执行“底坑环境,底坑停止装置”项目。我局结合违法情节,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未按规定维护保养电梯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0元。
案例六、深圳市中菱电梯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维修保养电梯案
2023年4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到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石厦北一街蓝色海云居开展电梯安全检查,经查发现当事人2023年4月7日对电梯未按规定维保,具体表现如下:仅更换了维保标志,未做实质性维保工作,且全程仅由一名维保人员完成。我局结合违法情节,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未按规定维护保养电梯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0元。
案例七、深圳市富利达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维护保养电梯案
2023年10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南山区科兴科学园监督检查。经查发现当事人2023年10月1日对电梯维护保养期间未按规定维保,具体表现如下:现场只有一名工作人员,未对首层层门进行维护保养,且维护保养结果未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员确认。我局结合违法情节,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未按规定维护保养电梯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0000元。
案例八、深圳市华超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电梯进行维保案
2023年11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龙华区福城街道大水坑大三村137栋的一台曳引式客梯进行检查。经查发现2023年11月3日只有一名维保人员到场,且仅更换了维保标志,未做实质性维保工作。我局结合违法情节,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未按规定维护保养电梯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0元。
案例九、深圳市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未按规定进行电梯维保案
2023年11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来到龙岗区平湖街道锦冠华庭小区对电梯开展检查,经查发现当事人2023年11月16日对该电梯维保期间未按规定维保。具体表现为当日维保记录载明两人维保,实际仅有一人参与,另一人未参与,当事人未按规定如实填写维保记录。我局结合违法情节,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未按规定维护保养电梯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0元。
案例十、深圳市安承电梯有限公司虚假维保电梯案
2023年12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深圳市罗湖区东湖街道彩世界小区的电梯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发现当事人2023年12月25日未到场对电梯进行维保,涉嫌进行电梯虚假维保。我局结合违法情节,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未按规定维护保养电梯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0元。
请我市各电梯维保单位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务必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维护保养质量。我局对于电梯维保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绝不姑息。广大市民如发现相关电梯维保违法线索,也可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倒逼电梯维保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共同守护我市电梯使用安全。
特此通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