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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龙口市源灏水产有限公司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的锅炉案

2024-07-12 来源: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量: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本刊记者从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烟台市场监管”获悉,该局于2024年7月10日发布了2024年度“铁拳”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其中案例2内容如下: 2024年1月22日,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龙口市源灏水产有限公司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锅炉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4年1月3日,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根据交办线索对龙口市源灏水产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该单位有一台正在使用的生物质蒸汽发生器,该生物质蒸汽发生器的运行压力符合特种设备目录中锅炉的定义。执法人员向该公司负责人索查该锅炉的制造监督检验证书、使用登记和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情况、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当事人对上述资料无法提供。
      经调查核实,龙口市源灏水产有限公司存在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锅炉的违法行为。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龙口市源灏水产有限公司受到行政处罚后,已停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的锅炉,并对安全生产问题进行整改。

      锅炉压力容器作为一种特种设备,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与安全生产息息相关,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安装操作,本案的警示意义大于处罚本身,通过处罚,提醒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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