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销售领域燃气灶具典型案例
2023-12-14 来源: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库尔勒市某商行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认证的家用燃气灶具案
2020年04月15日,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库尔勒市某商行进行检查时,发现店内有待销售的无国家强制认证的家用燃气灶具。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立刻下架不符合规定的家用燃气灶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
二、库尔勒市某商店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认证的家用燃气灶具案
2023年6月26日,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库尔勒市某商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店内有待销售的无国家强制认证的家用燃气灶具。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立刻下架不符合规定的家用燃气灶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
三、库尔勒市某百货经营部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认证的家用燃气灶具案
2023年6月26日,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库尔勒市某百货经营部进行检查时,发现店内有待销售的冒用国家强制认证标识的家用燃气灶具。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冒用标识的家用燃气灶具,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