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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厂名厂址有假,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2024-05-21 来源:上城区市场监管局 阅读量:

厂名厂址也有假?违法吗?

小编来解答:违法!

在此提醒商家:规范经营,诚信经营,

切莫因小失大、触碰法律底线!

  基本案情

  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杭州某某服饰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在抖音平台开设直播间用于服装销售,自行设计一款货号为“XZ2186”的“短外套”服装,并于2022年9月与海宁某某服饰有限公司签订成衣采购合同,委托其生产加工150件该款式服装。涉案服装生产后,当事人自行打印吊牌,将该服装放在抖音平台的直播间进行销售,其吊牌标注的内容中显示:生产企业: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某某某服装厂;生产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东湖南路xx号。经执法人员调查核实,涉案服装吊牌上标注的生产企业“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某某某服装厂”已于2021年11月被注销,吊牌上所示的生产企业与生产地址为当事人擅自标注。截至2022年9月22日,当事人采购的涉案服装150件已全部售完,销售价因平台优惠等原因存在波动,在售期间价格为256.26-302元/件。根据可查实的销售单据,案件货值金额为41540.4元,违法所得为20990.4元。

  定性和法律适用

  当事人在其销售的服装吊牌上擅自标注厂名“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某某某服装厂”与厂址“杭州市余杭区东湖南路xx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七条:“销售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之规定,构成伪造厂名、厂址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

  对当事人伪造厂名、厂址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因当事人涉案服装已全部售完,没有库存,所以不再予以没收。

  参照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违反产品质量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第二条第(五)项:“对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已销售的,按货值金额的60%罚款;未销售的,按货值额金额的30%罚款。”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41540.4×60%=24924.24元。

  最终,给予当事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20990.4元并作罚款24924.24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提醒

  伪造产品产地是指对产品原有的标识进行篡改或者变造,在产品或包装上标注假的产地,伪造厂名、厂址是指在产品或者包装上标注虚假的厂名、厂址,主观上是故意、主动而为。本案中当事人的行为侵害了其他经营者的正当权益,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无论是故意还是未知,都是坑害消费者的行为,都应得到法律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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