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缺斤少两套路多!“鬼秤”把戏如何防?
案情介绍
近日,有消费者向上城区市场监管局反映杭州某面馆有限公司在销售“水果捞”时“缺斤少两”。消费者到杭州某面馆有限公司门店购买“水果捞”,门店工作人员当场为其加工制作了一份“水果捞”并使用该电子秤称重,结果为:称重量值为2.01千克、价格为39.6元/千克、金额为80元,然而他使用自带的电子秤进行称重,发现称重量值为1.5千克。经过调查,该公司门店店长为增加其个人绩效提成,将电子秤开机后先按“去皮”再按“7”进行了设置,破坏了电子秤的准确度。“水果捞”的实际重量为1485克,贸易结算重量为2010克,计量偏差为525克。
案件定性
杭州某面馆有限公司销售的“水果捞”的称重量值不准确且计量偏差超过《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数值,违反了《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三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生产、销售、收购等经营活动中,必须保证商品量的量值准确,不得损害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规定,属于“销售者销售的零售商品,其实际量与贸易结算量不相符,计量偏差超过《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
案件处理
根据《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五条规定,考虑到本案当事人违法行为情节恶劣,最终我局对杭州某面馆有限公司予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处罚。
案件提醒
“十秤八不准,电子秤作弊手段多,市民买菜多留心”这样的事,早就不是新闻了。“鬼秤”的存在,违背了经营主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和“公平竞争”的法定义务,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公平和谐、欣欣向荣的市场经济秩序。在此提示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这些计量知识要牢记:一是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可通过市场内提供的公平秤进行重量复核;二是通过手机来确定称重是否准确,先将手机放上商家的电子秤称重,记住显示的重量然后重新开关电源键,再放上手机查看重量是否有变化,重量减少则是作弊秤。三是看电子秤是否张贴了有效期内的检定合格证,看商家输入的单价是否正确,看商家使用的电子秤是否去皮归零。如遇到缺斤短两行为,请消费者及时拍照取证,第一时间联系市场监管部门或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