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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丨揭秘虚假广告骗局,保护消费权益

2024-05-21 来源:上城区市场监管局 阅读量:

  案情介绍

  近日,经举报人反映,当事人在其平台店铺里销售的一款电机详情页中有“寿命比其他电机高约四倍”的内容。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检查,查明当事人主要经营五金工具的销售,在某平台开设有店铺,在店铺内一款电机的商品详情页中均有“寿命比其他电机高约四倍”的内容,当事人无法提供“寿命比其他电机高约四倍”的证明材料。该商品的广告详情页为当事人委托杭州某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制作,广告制作费用为300元,当事人已将店铺该商品的商品详情页中均有“寿命比其他电机高约四倍”的内容删除。

  案件处理

  当事人为广告主发布商品广告,宣传商品“寿命比其他电机高约四倍”,却未有证明材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属于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情形,即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作:罚款1200元。

  案件提醒

  数字化时代,数据成为最有说服力的表达方式,是很多广告主的主要参考指标。然而,一些不实数据却也很容易误导消费者做出错误的决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在这里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商家:广告中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标明出处,并明确表示引证内容的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对于无法验证来源的引证数据应当避免使用。在这里也再次提醒消费者:无论是线下消费还是线上消费,都要擦亮眼睛、理性判断,切勿盲目跟风。如有疑问,可拨打12345咨询或者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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