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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购买二手家电有风险,消费者利益如何保障?

2024-06-03 来源:金华市婺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量:

  案例简介

  2021年9月2日,蒋先生在婺城区宾虹西路与西二环南路交叉路口塔水桥旧货市场购买了二手西门子冰箱,支付了1800元,买回来后发现冰箱不制冷,冷冻功能不能使用,晚上冰箱没有达到温度会发出报警声,与商家承诺的无质量问题不符。蒋先生联系冰箱品牌售后,对方说这个冰箱已有8年使用年限,维修费需要800元。蒋先生要求商家承担维修费用,商家以过了质保15天为由拒绝处理,蒋先生认为商家存在欺骗消费者行为,遂向婺城区消保委寻求帮助。

  处理过程及结果

  婺城区消保委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赶往现场了解情况并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商家表示二手西门子冰箱为自己上门收购,并不知情冰箱的好坏情况,在销售的时候也明确告知消费者购买二手电器存在风险,且已承诺给予消费者15天的质保期,自己已经尽到售后服务的责任。在工作人员耐心调解下,双方各让一步,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商家同意维修,维修费用超过100元部分双方平摊。

  法律分析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案例点评

  尽管二手家电交易市场存在诸多问题,但由于价格的优势,还是有不少消费者趋之若鹜。二手家电的销售售后服务水平较弱,用户利益难以得到保障,这就导致了他们屡屡被投诉。但是,随着国家监管细则的落实,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二手家电的回收和流通环节会更加规范,消费者的利益也会得到保障。

  婺城区消保委特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二手电器时要先做功课,购买时要货比三家,仔细核实再签合同付钱。而商家更是有义务告知消费者真相、诚信经营,不能隐瞒消费者、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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