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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布10起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违法案例

2024-06-12 来源:广州市市场监管局 阅读量:

  6月8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第一批(10起)查处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案例

  案例一、某电动车行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案

  2024年3月,增城区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当事人在售的13辆电动自行车的鞍座与其随附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上的外形简图明显不一致。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

  增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13台,罚款26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新华某自行车店销售非法加装电动自行车案

  2024年2月,花都区市场监管局发现当事人擅自对电动自行车加长鞍座并销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

  花都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非法加装电动自行车11台,罚款2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某电动自行车商行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案

  2024年2月,黄埔区市场监管局发现当事人擅自改变电动自行车电池接口并销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

  黄埔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8台,罚款16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新雅某助动自行车行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案

  2024年3月,花都区市场监管局发现当事人销售鞍座长度超长的电动自行车。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

  花都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9台,罚款18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车陂某电动自行车经营部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案

  2024年4月,天河区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

  天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1台,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某贸易商行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案

  2024年3月,越秀区市场监管局发现当事人擅自对电动自行车改装轮胎并销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

  越秀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2台,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凤阳某贸易商行销售非法加装电动自行车案

  2024年2月,海珠区市场监管局发现当事人擅自销售经加装电池盒的电动自行车。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

  海珠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非法加装电动自行车1台,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花山某摩托车修理店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案

  2024年4月,花都区市场监管局发现当事人擅自对电动自行车改装座椅并销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

  花都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5台,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狮岭某车行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案

  2024年3月,花都区市场监管局发现当事人擅自对电动自行车鞍座进行拆装,销售车辆尾架与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上不符。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

  花都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3台,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某奇迹牛电动车店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案

  2024年2月,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发现当事人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的电动机型号、厂家与产品合格证不一致,存在电动机改装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

  白云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1台,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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