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泽净水因涉及虚假宣传被市监局罚款五百元
2024-08-06 来源:信用中国
近日,齐齐哈尔市浩泽净水设备有限公司因在净水机外包装上注明“五级豪华净水器”“活化、矿化、碱化、能量”,但未能提供相关材料证明“五级豪华的相应标准”及产品具有相关功效,被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00元。
据公告内容,当事人于2024年6月28日以每台350元的价格进购由深圳市利生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利生源牌超滤净水机1台,规格型号为:LSY-UF-A,购价为350元/台,销售价格为480元/台,至案发未售出,货值金额480元。
齐齐哈尔市浩泽净水设备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罚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