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滨州丽都置业有限公司虚假宣传销售商品房案
2023-06-26 来源:山东省市场监管局
滨州市沾化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滨州丽都置业有限公司虚假宣传销售商品房案
2022年6月27日,滨州市沾化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滨州市丽都置业有限公司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4月19日,接群众反映,滨州市丽都置业有限公司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买房。经查,该有限公司通过宣讲和实地讲解等方式,介绍一楼住宅商品房时宣称“一楼带小院”,当事人一共销售了此类商品房10套,总价款999.87万元。事实上该开发商未取得一层小院规划审批手续,也未有实际建设一楼带小院的情况,属于对其“一楼居民住宅商品房”的性能和功能作虚假和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滨州市沾化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虚假宣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是一种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严厉打击房地产领域的虚假宣传行为,促使房地产领域宣传向规范化、透明化、高质化发展。因开发商虚假宣传的行为导致购房者受到损失的,购房者既可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也可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购房合同。摘自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公布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八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