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执法案例 > 综合执法 正文

查处颜某某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线电缆案

2023-06-26 来源:山东省市场监管局 阅读量: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综合执法部查处颜某某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线电缆案

2022年6月13日,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综合执法部依法查处颜某某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线电缆案,因当事人行为涉嫌构成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

根据群众举报,2022年3月16日,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部在济南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指导下,联合济南市公安局起步区分局对济南某工业园一仓库进行突击执法检查,现场发现大量未标注厂名、厂址的电线电缆。经对121批次电线电缆抽样检测,其中119批次产品的电气性能试验、结构尺寸检查两项重要性能指标不合格,2批次产品的标志标注不合格。因调查过程中颜某某以电脑损坏为由不提供销售明细和记录等,经济南市价格认定中心价格认定,上述119批次不合格产品的货值金额为811.89万元。颜某某销售不合格电线电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六条之规定,该案于2022年6月13日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电线电缆是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与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息息相关,是社会关注焦点。市场监管部门对电线电缆质量违法行为坚持露头就打,重拳出击,依法严惩,彰显了“让监管长出牙齿,让违法者付出代价”的执法效果,对进一步消除劣质电线电缆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具有积极意义。摘自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公布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八批)

头条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