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市场监管: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四批)
“中秋”“国庆”假期将至,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部署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长沙市市场监管系统聚焦节日期间容易发生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铁拳”行动,严厉打击计量作弊、价格欺诈、虚假宣传、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违法必查、寸步不让,持续释放“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的震慑效应。现集中曝光查办的十起典型案件,具体如下:
01、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天心区珍味海鲜小吃店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案
2023年9月7日,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天心区珍味海鲜小吃店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不合格电子秤1台和违法所得18236.83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概况
2023年4月28日,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南省计量检测研究院对当事人使用的电子秤进行检定,发现该不合格电子秤称重显示结果为产品实际重量的120%。经检定,该被检电子秤铅封缺失,“置零准确度”“偏载实验”“除皮准确度”等项目均不符合技术要求,检定结论为不合格。经查,2023年2月1日至4月28日,当事人使用上述不合格电子秤称重计价,并销售给顾客,违法经营额为109421元,违法所得为18236.83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案情评析
当事人牟取不当利益的短斤少两行为,损害顾客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城市形象,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商品时请注意查看电子秤的“计量检定合格标志”;如存在计量计价疑问,请及时到公平秤上复秤;发现短斤少两行为,可拨打“12315”“12345”服务热线投诉举报。
02、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湖南珀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通过虚假折价、减价和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案
2023年7月26日,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湖南珀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通过虚假折价、减价和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行为,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罚款9845元。
案件概况
2023年4月26日,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监测线索,对当事人开展现场检查。通过调取客房交易记录、回访入住旅客、询问相关人员、追溯划线价生成过程,发现当事人为牟取更高利益,在线上订房平台销售“五一”期间房源时,以虚构划线价的形式开展优惠活动。经查,当事人通过线上订房平台,发布“4月30日至5月1日,原价1969元大床房,新人首单享满减券等3项优惠632元,享6.8折价格1337元”等内容的订房信息。执法人员调取当事人客房成交记录,发现被比较的划线价“1969元”自开业以来未曾实际成交过,系当事人虚构的价格。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决定。
案情评析
酒店、民宿的服务与价格,直接关系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不断优化旅游市场监管服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03、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湖南插画喵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利用虚假广告和虚假价格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案
2023年7月20日,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湖南插画喵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利用虚假广告和虚假价格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罚款264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概况
2023年4月18日,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线索,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自2022年11月23日起,在小鹅通平台“插画喵教育旗舰店”店铺页面,发布含有“插画喵老师介绍某老师20年数位板绘画经验;某老师获奖经历:最高人气奖;某老师:花瓣、千图网、涂鸦王国、视觉中国等签约认证插画师,十三年绘画经验”等内容的广告。经查,当事人无法证实广告内容的真实性,系其自行杜撰。另查明,当事人在小鹅通平台店铺标示“【插画喵-VIP课】3+1+X插画培养体系(IPAD第八季亦称商插课程)¥4680¥6280有效期:730天;【插画喵-VIP课】3+1+X插画培养体系(IPAD第八季)¥6280¥12800有效期:730天。”等内容,上述划线价从未有过交易记录,系其自行虚构。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案情评析
网络培训突破时间和空间限制,给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不法分子留有可乘之机。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深入开展网络培训专项整治,严厉整治网培领域乱象,着力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04、望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杨某东等人制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月饼案
2023年9月4日,望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杨某东制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月饼的违法行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日,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予以立案侦查。
案件概况
2023年9月3日,望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区高塘岭街道某民房内一小作坊正在生产加工月饼。现场检查发现,该小作坊存放有某品牌的成品月饼16箱,印有该品牌注册商标的油皮包装纸15736张,外包装袋1839个。经查,2023年8月16日至9月4日,当事人杨某东在未办理任何证照的情况下,租用该民房并擅自采购印有注册商标的油皮包装纸、外包装袋等,雇佣生产销售人员制售假冒某品牌月饼。假冒月饼货值65501元,非法获利11220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望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该案移送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
案情评析
中秋佳节吃月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少数不法分子为牟取利益铤而走险,制假贩假知名品牌月饼,严重侵害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正当权益。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保持打击侵权假冒的高压态势,重拳利剑整治违法违规行为。
05、开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开福区三方四餐饮店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经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
2023年5月23日,开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长沙市开福区三方四餐饮店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经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概况
2023年3月17日,开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当事人使用的汤勺和兰花碗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报告,检验结果显示“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同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责令其3月29日前整改到位,并给予“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3月30日,开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其使用的3种餐具进行抽检。检验结果显示上述3种餐具的“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开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案情评析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餐饮门店消费人群对象不确定、流动性大,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极易造成疾病传播,引发食品安全事件。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此案,警示广大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06、开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长沙市康易生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经营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案
2023年9月13日,开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长沙市康易生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经营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900元、罚款210210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概况
2023年7月31日,开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一楼的一货架上存放有一箱NMN(烟酰胺单核酸)产品。经查,当事人经营的NMN产品在我国未获得药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和新食品原料许可,不能作为食品进行生产和经营。系其从香港购进,共采购77瓶。其中,以单价390元/瓶销售给员工丁某某10瓶,销售总额3900元;未销售67瓶。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开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案情评析
NMN产品俗称“不老药”“长寿药”,被一些不法分子吹捧为“神食”“神药”。国家明令禁止NMN产品作为食品进行生产和经营。本案的查处,警示心存侥幸者不能以身试法。
07、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王某等人生产销售假药案
2023年2月至7月,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长沙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成功破获一起生产销售假药案,查扣“静注covid-19人免疫球蛋白”等假药525盒,抓捕犯罪嫌疑人26人。
案件概况
2023年2月1日,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称,怀疑其购买的人免疫球蛋白是假药。通过现场核查,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初步确认举报情况属实,立即启动行刑衔接机制,会同长沙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开展联合调查。经查,涉案产品系杨某某等人自行印制不干胶标签、说明书、外包装纸盒,将普通球蛋白和白蛋白包装伪造成某药企生产的“静注covid-19人免疫球蛋白”药品,通过王某、卢某、李某等人销售至湖南、湖北、重庆、四川等7省18市,涉案货值金额1.2亿元。杨某、王某等人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构成犯罪,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现已移送审查起诉。
案情评析
药品是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特殊商品,容不得丝毫懈怠。市场监管部门将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08、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王某明经营假冒他人厂名厂址、注册商标的产品案
2023年6月15日,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王某明经营假冒他人厂名厂址、注册商标的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法移送长沙市公安局追究刑事责任,抓捕犯罪嫌疑人8人。
案件概况
2023年6月8日,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投诉举报,对当事人王某明线下仓库、网络店铺开展全面核查。现场查获印有某品牌商标的鞋品8602双、鞋盒14900个、包装鞋子用的布袋7000个。经该品牌注册商标权利人鉴定,上述产品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均系侵犯该品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通过调取王某明网络店铺销售记录,发现其通过开设的淘宝、点淘直播店铺销售涉案产品,违法经营额达310余万元。当事人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条的规定,涉嫌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案情评析
销售假冒产品不仅侵犯注册商标权利人的相关利益,也损害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场监管部门将紧盯不放,坚决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违规行为。
09、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浏阳市中洲烟花集团有限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和未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案
2023年7月25日,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浏阳市中洲烟花集团有限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和未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2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概况
2023年5月31日,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生产经营场所3台正在进行装卸作业的叉车未办理使用登记证。现场要求当事人提供上述3台叉车的首次检验和定期检验合格报告,未能提供。当事人使用的叉车为平衡重式叉车,属于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当进行首次检验并依法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案情评析
叉车广泛应用于工厂车间、仓库、物流中心等场所,作为使用单位应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自觉强化“稳字当头、安字为先”,切实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落到实处。
10、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长沙市锋笃志行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虚假宣传案
2023年7月18日,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长沙市锋笃志行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虚假宣传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没262138.55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概况
2023年4月13日,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主要从事线上短视频运营课程的销售,并通过开设“售前直播公开课”的形式吸引学员购买其课程。经查,当事人在售前直播公开课中,虚假宣传其被中国质量认证检验中心、中国企业信用评估中心评为“中国3·15诚信品牌”、授课教师为“官方委员会认证金牌导师”,虚构“农民工学员川哥通过学习课程上个月视频收入1万多”等内容。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案情评析
本案当事人抓住消费者流量变现的心理,利用互联网隐匿性、虚拟性等特点对其经营的短视频运营课程进行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选择培训机构,理性选择培训课程,审慎订立培训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