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通报2021年电子产品抽查情况 充电宝产品不合格率最高
人民网北京2月10日电 (记者孙博洋)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了解到,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2021年电子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就抽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通报》显示,在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的电子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共抽查了252家企业生产的285批次产品,涉及彩色电视机、有源音箱、移动电源、行车记录仪等4种电子产品。抽样检验过程中发现4批次产品涉嫌假冒、无证无照,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对250家企业生产的282批次产品进行了检验,发现4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5.6%。
《通报》还通报了跟踪抽查情况,本次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企业15家,其中有5家企业本次抽查仍不合格,10家企业合格。同时,还对一家企业在本次抽查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抽查,进行了通报。
彩色电视机不合格发现率为8.5%
在彩色电视机方面,本次抽查为线下销售实体店抽样,抽查了9个省(市)43家企业生产的74批次彩色电视机产品。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抽查结果显示,有3批次涉嫌无CCC证书生产,检验的41家企业的71批次产品中,发现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8.5%。不合格产品中还有1批次产品涉嫌假冒。近三年分别在生产领域、电子商务领域、线下销售实体店开展了彩色电视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发现率分别为13.8%、21.6%、8.5%。
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对产品标准技术要求理解不到位,产品设计存在缺陷,可能会引发触电、起火等危险或干扰周围电器的正常使用;二是企业未及时按照2021年8月1日实施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 24850-2020《平板电视与机顶盒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改进产品,导致能源效率不符合标准要求。
据了解,本次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广东省的企业,共抽查检验33批次产地为广东省的产品,检出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8.2%。
有源音箱不合格发现率为12.8%
据了解,在有源音箱抽检方面,本次抽查为流通领域抽样,抽查了4个省(市)46家企业生产的47批次产品。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抽查结果显示,6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2.8%,较上次抽查下降了5.1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年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发现率分别为13.3%、17.9%、12.8%。
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为:一是企业为降低成本,使用耐热温度等级较低的热塑性材料,可能导致产品因热变形甚至引起短路着火;二是产品设计上存在缺陷,可能存在触电风险。
据了解,本次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广东省的企业,共抽查检验40批次产地为广东省的产品,检出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5.0%。
移动电源不合格发现率为25.0%
在移动电源也就是俗称的“充电宝”抽查方面,本次抽查了9个省(市)107家企业生产的108批次移动电源产品。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抽查结果显示,在抽查中发现2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5.0%。该产品近3年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发现率分别为39.7%、19.8%、25.0%。
《通报》显示,本次抽查移动电源重点对发热要求、常温下的有效输出容量、转换效率、无线电骚扰、短路保护、过载保护、过充电、重物冲击、热滥用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常温下的有效输出容量、转换效率、无线电骚扰、过充电、热滥用。经技术机构分析,过充电、热滥用等项目不合格,可能会导致产品有过热、起火、爆炸等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据了解,本次重点抽查了产业集聚区广东省的企业,共抽查检验94批次产地为广东省的产品,占抽查总批次数的87.0%,检出2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7.7%。
行车记录仪不合格发现率为8.9%
在行车记录仪抽查方面,本次抽查了4个省(市)56家企业生产的56批次行车记录仪产品。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抽查结果显示,在抽查中发现了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8.9%,较上次抽查下降了19.7个百分点。
《通报》显示,本次行车记录仪抽查重点对正常工作条件下的发热、正常工作条件下的电击危险、绝缘要求(湿热处理、绝缘电阻和抗电强度)、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电源端骚扰电压、骚扰功率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全部为骚扰功率。经技术机构分析,骚扰功率不合格可能会影响周边产品和设备的正常工作,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产品未配备有效滤波电路或使用了非屏蔽外壳。
据了解,本次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广东省的企业,共抽查检验52批次产地为广东省的产品,检出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9.6%。
《通报》指出,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级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抽查结果处理,依法查封、扣押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销售企业停止销售同一产品,全面清理、依法处置库存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并明确整改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
同时,《通报》还要求开展质量专项治理,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要针对电子产品开展产业集聚区质量专项整治,加大辖区内重点企业监督检查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保持质量监管高压态势,严肃处理质量违法行为,着力提升质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