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市场监管局开展《长江保护法》宣传活动
2021-03-15 来源:中国产品质量报告
本刊通讯员文曦报道: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东安县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该法,深入宣传《长江保护法》的重大意义、立法精神、实质内涵、重点内容,提高该法的知晓率和影响力,进一步凝聚长江大保护的社会共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是我国首次以国家法律的形式为特定的河流流域立法,是一部全面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法律,标志着长江大保护进入依法保护的新阶段。《长江保护法》共9章、96条,该法的正式实施,为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收购、加工、销售非法渔获物提供了直接法律依据,该法第八十六条对收购、加工、销售非法渔获物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可以没收渔获物及其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关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责令关闭。
3.15日在宣传活动现场,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展示典型案例、粘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向龙溪河沿河群众和广大经营户宣讲《长江保护法》,解读禁渔政策,动员群众共同参与长江“大保护”,让“禁渔令”落地生效,本次宣传活动共公布1起典型案例,发放长江“十年禁渔”从我做起倡议书150份,发放宣传海报500份,现场接受解读和咨询50多人次,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