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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0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公告

2021-08-12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阅读量: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4月30日发布关于2020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公 告

2021年第12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0年产品质量

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公告

  2020年,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139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全年共组织抽查检验16792家企业生产经营的17968批次产品,发现1729家企业的1798批次产品不合格,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10.0%,同比下降0.7个百分点。

  图1 近五年国家监督抽查批次不合格发现率

  二、抽查产品区域分布情况

  抽查范围覆盖全国30个省(区、市)。广东省抽查产品批次数最多,占抽查产品总数的21.8%,其次是浙江(15.9%)、江苏(11.4%)、河北(7.4%)、山东(7.0%)等省份。从抽查覆盖区域情况看,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抽查产品批次分别占全国总数的77.5%、13.8%、8.7%,抽查集中区域与我国产业集聚区基本吻合。

  三、不同规模企业质量情况

  从企业规模情况看,大、中、小型企业数分别占抽查企业总数的2.8%、7.8%、89.4%,小型企业抽查比例比上年增加2.4个百分点。大、中、小型企业产品批次不合格发现率分别为1.4%、2.7%、11.0%。大型企业产品批次不合格发现率持续保持较低水平,中型企业产品批次不合格发现率呈逐年下降趋势,大中型企业产品总体质量水平较好;小型企业产品批次不合格发现率较上年有所下降,但仍远高于大中型企业,产品质量有待提高。

  图2 近三年大中小型企业产品批次不合格发现率对比图

  四、生产流通领域抽查情况

  从抽样领域看,生产领域抽查14993批次,占比83.4%,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8.9%;流通领域抽查2975批次,占比16.6%,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15.6%,较生产领域高6.7个百分点。

  五、产品批次不合格发现率分布情况

  从2020年度国家监督抽查产品批次不合格发现率分布情况看,有13种产品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0%,占总量的9.4%,主要包括汽车轮胎、婴幼儿用塑料奶瓶、塑料一次性餐饮具、一次性竹木筷、不锈钢真空杯等产品;57种产品批次不合格发现率小于10.0%,占总量的41.0%;52种产品批次不合格发现率在10.0%和20.0%之间,占总量的37.4%;17种产品批次不合格发现率大于20.0%,占总量的12.2%,其中,批次不合格发现率最高的3种产品是电热暖手器、防爆电气、滴灌带,分别为68.5%、63.3%、52.1%。各重点产品抽查结果分析见附件1-9。

  表1 近三年国家监督抽查批次不合格发现率分布情况表

抽查时间

抽查产品(种)

批次不合格发现率分布情况

0%

小于10%

10%和20%之间

大于20%

2018年

269

(36种)

13.4%

(101种)

37.5%

(84种)

31.2%

(48种)

17.8%

2019年

266

(22种)

8.3%

(121种)

45.5%

(83种)

31.2%

(40种)

15.0%

2020年

139

(13种)

9.4%

(57种)

41.0%

(52种)

37.4%

(17种)

12.2%

  六、结果处理情况

  2020年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已通过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分批向社会公布,公众可通过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总局文件”栏目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服务平台”查询不合格产品信息。

  对于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市场监管总局已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严格依照《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依法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要求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二是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限期整改,及时组织复查;三是依法严肃查处抽查发现的质量违法行为,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强化重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不断加大抽查力度,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安全。针对批次不合格发现率较高的产品,将采取跟踪抽查、专项整治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4月28日

  附件:

  附件1 儿童用品抽查结果分析

  全年抽查8种1324家企业生产的1444批次产品,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8.0%,比2019年下降了1.7个百分点。其中,童车、学生文具、玩具等产品批次不合格发现率均在10%以下;儿童及婴幼儿服装、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童鞋等3种产品批次不合格发现率在10%和20%之间;儿童家具产品批次不合格发现率大于20%。不同种类的儿童用品存在的质量问题差异较大,比如,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的主要不合格项目是附件抗拉强力、绳带要求、纤维含量等,产生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生产企业对标准不够重视或理解把握不准确,过度追求产品的外观,忽视了产品的安全性能,或在工艺制定、加工制作过程中管控不到位,设计生产了含有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绳带和附件的服装。童鞋的主要不合格项目是邻苯二甲酸酯、外底耐磨性能等,产生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生产企业因追求鞋材的弹性与柔韧性,加入了过量的邻苯二甲酸酯;二是部分生产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在鞋底材料中加入廉价助剂,或使用劣质不耐磨的材料作为大底。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的主要不合格项目是安装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等,产生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大部分企业对机械性能检测方面比较重视,只注重产品的实物质量,而忽视了对消费者起到指导安装、提示危险信息的说明文件;二是企业对标准理解有所欠缺,不能完全按照标准的要求规范其产品说明书。儿童家具的主要不合格项目是结构安全、有害物质限量,产生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对标准理解不到位,忽略了边缘及尖端部位的倒圆处理、孔及间隙的尺寸设计要求等;二是部分企业的生产工艺水平或质量控制不过关,导致倒圆、孔、间隙的尺寸不符合标准要求;三是部分企业生产过程中采用质量低劣的板材、胶粘剂、油漆涂料等原料,导致甲醛、可迁移元素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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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五年儿童用品批次不合格发现率

  附件2 家用电器抽查结果分析

  全年抽查23种1021家企业生产的1119批次产品,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17.8%,比2019年上升了3.3个百分点。其中,彩色电视机、空气净化器、按摩器具、电热毯、电热暖手器等5种产品问题较为突出,批次不合格发现率大于20%。家用电器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是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等不符合标准要求,产生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企业对标准的要求理解不到位,例如产品未设计电源线夹紧装置,导致易触及带电部件;二是部分企业盲目降低成本,采购了质量不合格的电源线等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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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五年家用电器批次不合格发现率

  附件3 农业生产资料抽查结果分析

  全年抽查3种1016家企业生产的1091批次产品,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12.5%,比2019年上升了2.9个百分点。其中,滴灌带产品批次不合格发现率大于20%,主要不合格项目是流量均匀性、氧化诱导时间、耐拉拔性能、炭黑含量等,产生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个别企业为降低成本,增加回收料使用比例或使用老化严重的再生料;二是滴灌带产品新国标中增加了氧化诱导时间技术要求,部分企业未及时改良原材料配方。复混肥料主要不合格项目是包装标识、氯离子、总养分等,产生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复混肥料企业未按标准要求在包装容器上正确标注产品包含氯离子的情况;二是部分有“含氯(高氯)”标识的产品,未按标准要求在包装容器上标明产品的适用作物品种和“使用不当会对作物造成伤害”的警示语;三是部分企业在配料时未按照规定准确计量原材料,未对原材料进行验收,或者忽略实际生产中的损耗,最终造成养分含量不合格。泵的主要不合格项目是规定点流量与扬程、效率等,产生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泵企业在标注产品的规定点流量与扬程信息时,进行了虚标,导致实际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所标注的质量要求;二是部分泵企业为节省成本,在其产品上采用了质量较差的配套电机,导致产品的效率不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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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五年农业生产资料批次不合格发现率

  附件4 家具产品抽查结果分析

  全年抽查4种395家企业生产的396批次产品,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16.2%,比2019年下降了3.5个百分点。其中,卫浴家具产品批次不合格发现率在10%以下;沙发、木制家具产品批次不合格发现率在10%和20%之间;棕纤维弹性床垫产品批次不合格发现率大于20%。棕纤维弹性床垫的主要不合格项目是耐久性要求等,产生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企业使用劣质原材料,或生产工艺不达标,对原材料的压制力度和时间不够,导致芯料支撑力度不足。沙发的主要不合格项目是产品用料加工、力学性能、安全性能,产生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在沙发内部使用本应舍弃的木材边角料、壁厚不达标的金属管材、锈蚀的弹簧等;二是部分企业对标准理解不全面,不了解阻燃性要求,不清楚产品的正常使用场所。木制家具的主要不合格项目是力学性能、木工要求、表面理化性能等,产生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企业为节约生产成本,在家具的底部或后侧不进行封边或涂饰处理,使用质量较差的抽屉导轨和表面涂饰材料等;二是部分企业对家具产品的结构设计不合理,未充分考虑安全性和稳定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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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五年家具产品批次不合格发现率

  附件5 装饰装修产品抽查结果分析

  全年抽查10种1260家企业生产的1263批次产品,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16.1%,比2019年上升了1.6个百分点。其中,中密度纤维板和家用不锈钢水槽产品批次不合格发现率大于20%。中密度纤维板的主要不合格项目是甲醛释放量,产生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不具备满足国家标准要求的检测条件,未能真实掌握自身产品的甲醛释放量水平。家用不锈钢水槽的主要不合格项目是排水机构管壁厚度、槽体材质,产生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企业生产工艺和技术指标控制不严;二是部分企业为降低生产控制成本,不少企业采购成本较低的回收塑料或厚度较薄、较易生锈的非不锈钢板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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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五年装饰装修产品批次不合格发现率

  附件6 机动车相关产品抽查结果分析

  全年抽查9种760家企业生产的831批次产品,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9.5%,比2019年上升了2.5个百分点。其中,汽车安全带、机动车辆制动液、车用尿素水溶液等3种产品批次不合格发现率在10%和20%之间。机动车辆制动液的主要不合格项目是运动黏度、蒸发性能、平衡回流沸点等,产生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机动车辆制动液生产企业不重视原材料进货把关,使用沸点低的化合物作为机动车辆制动液的主要组分;二是部分机动车辆制动液生产企业质量控制意识薄弱,缺少必要的检测设备或检测设备未定期校准,出厂把关不严,造成不合格产品流向市场。车用尿素水溶液的主要不合格项目是钠、尿素含量、折光率、密度等,产生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企业在加工过程中使用了不合格的原料;二是部分企业未严格控制生产工艺;三是部分企业对产品检验投入较少,未对生产的产品进行检验和控制。汽车安全带的主要不合格项目是动态试验,产生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小微型企业一般直接采购零部件进行组装,不能使产品的性能达到最优;二是盲目依靠低成本追求利润,忽略了产品原材料的质量对产品性能的影响;三是大多数小型企业的产品研发、检测、改进能力不足,对产品各性能涉及的结构设计不了解,对出厂产品检测把关不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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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五年机动车相关产品批次不合格发现率

  附件7 安全防护产品抽查结果分析

  全年抽查8种407家企业生产的476批次产品,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23.9%,比2019年上升了10.7个百分点。其中,电子门锁和锁具产品批次不合格发现率在10%和20%之间;防爆灯具和防爆电器产品批次不合格发现率大于20%。电子门锁的主要不合格项目是防破坏报警功能,锁具的主要不合格项目是锁舌伸出长度等。防爆灯具和防爆电器的主要不合格项目是隔爆接合面、外壳耐压试验、抗冲击试验等,产生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安全防护产品属于特种产品,需要较深厚的专业技术知识,部分企业对防爆产品的防爆结构掌握不透彻,不能严格按照防爆审查合格的图纸进行生产,导致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二是部分企业为节约成本,选用的原材料强度不够、厚度不足,购置的外壳及电器元件不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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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五年安全防护产品批次不合格发现率

  附件8 纺织品抽查结果分析

  全年抽查5种565家企业生产的591批次产品,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14.4%,比2019年上升了4.9个百分点。其中,皮革服装和冲锋衣产品批次不合格发现率在10%以下;床上用品和休闲服装产品批次不合格发现率在10%和20%之间;羽绒服装产品批次不合格发现率大于20%。纺织品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是纤维含量不合格,产生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电商平台内的销售者缺乏稳定可靠的供应渠道,又没有建立有效的验货制度;二是部分生产企业缺乏有效的原料质量管控机制,对原料质量把控不严;三是部分生产企业缺少专业纤维含量检测人员与设备,仅根据经验或供货商提供的数据标注纤维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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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五年纺织品批次不合格发现率

  附件9 食品相关产品抽查结果分析

  全年抽查22种2662家企业生产的2677批次产品,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4.3%,比2019年下降了0.6个百分点。其中,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以及工业和商用电动食品加工设备产品批次不合格发现率大于20%,主要不合格项目是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结构等,产生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规模比较小、设备投资较少、工艺简单,人员的技术水平不高。企业质量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能完全实现全过程管理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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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五年食品相关产品批次不合格发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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