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等八部门: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合理设定抽成比例上限
2021-12-02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1月30日消息 近日,交通运输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着力规范交通运输新业态企业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健全完善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制度,营造良好从业就业环境,全力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促进交通运输新业态规范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
意见提出,要完善平台和从业人员利益分配机制,保障从业人员合理劳动报酬。各地相关部门要督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平台企业向驾驶员和乘客等相关方公告计价规则、收入分配规则,每次订单完成后,在驾驶员端应同时列明订单的乘客支付总金额、驾驶员劳动报酬,并显示乘客支付总金额减去驾驶员劳动报酬后与乘客支付总金额的比例(俗称“抽成”),保障驾驶员知情权和监督权。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向提供正常劳动的网约车驾驶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
同时,要求保障从业人员获得合理休息。各地相关部门要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科学确定驾驶员工作时长和劳动强度,保障其有足够休息时间。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持续优化派单机制,提高车辆在线服务期间的运营效率,不得以冲单奖励等方式引诱驾驶员超时劳动。改善从业环境和工作条件。各地相关部门要优化审批流程,为符合准入条件的网约车平台企业、车辆和驾驶员办理许可提供便利。积极推进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建设,在医院、居民集中居住区、重要商业区、综合交通枢纽等场所设置出租汽车临时停靠点,允许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约车临时停靠,破解出租汽车驾驶员“就餐难、停车难、如厕难”等问题。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劳动安全、运营服务的教育培训;加强对用工合作单位的管理,不得以高额风险抵押金、保证金转嫁经营风险,不得将驾驶员服务计分与服务时长、派单机制等挂钩,不得变相违法阻碍驾驶员自由选择服务平台。
意见同时指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防范资本在交通运输新业态领域无序扩张,依法严厉查处低价倾销、“大数据杀熟”、诱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15消费维权电话作用,及时处理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对管理部门乱收费、乱罚款、违规执法等投诉举报,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处理情况,确保件件能解决、事事有回音。
意见还提出,支持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强化工会组织保障作用,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人文关怀,建立优秀从业人员奖励制度,提升从业人员行业归属感和职业荣誉感。
意见提出,要完善平台和从业人员利益分配机制,保障从业人员合理劳动报酬。各地相关部门要督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平台企业向驾驶员和乘客等相关方公告计价规则、收入分配规则,每次订单完成后,在驾驶员端应同时列明订单的乘客支付总金额、驾驶员劳动报酬,并显示乘客支付总金额减去驾驶员劳动报酬后与乘客支付总金额的比例(俗称“抽成”),保障驾驶员知情权和监督权。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向提供正常劳动的网约车驾驶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
同时,要求保障从业人员获得合理休息。各地相关部门要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科学确定驾驶员工作时长和劳动强度,保障其有足够休息时间。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持续优化派单机制,提高车辆在线服务期间的运营效率,不得以冲单奖励等方式引诱驾驶员超时劳动。改善从业环境和工作条件。各地相关部门要优化审批流程,为符合准入条件的网约车平台企业、车辆和驾驶员办理许可提供便利。积极推进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建设,在医院、居民集中居住区、重要商业区、综合交通枢纽等场所设置出租汽车临时停靠点,允许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约车临时停靠,破解出租汽车驾驶员“就餐难、停车难、如厕难”等问题。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劳动安全、运营服务的教育培训;加强对用工合作单位的管理,不得以高额风险抵押金、保证金转嫁经营风险,不得将驾驶员服务计分与服务时长、派单机制等挂钩,不得变相违法阻碍驾驶员自由选择服务平台。
意见同时指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防范资本在交通运输新业态领域无序扩张,依法严厉查处低价倾销、“大数据杀熟”、诱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15消费维权电话作用,及时处理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对管理部门乱收费、乱罚款、违规执法等投诉举报,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处理情况,确保件件能解决、事事有回音。
意见还提出,支持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强化工会组织保障作用,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人文关怀,建立优秀从业人员奖励制度,提升从业人员行业归属感和职业荣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