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县某食品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卡诺蛋糕被罚款52000元
2023-11-29 来源:中国品牌质量网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本刊记者从微信公众号德州市场监管获悉,该局于2023年11月29日发布了“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五批)”,其中,夏津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夏津县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具体内容如下:
2023年10月17日,夏津县市场监管局对夏津县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680元,罚款52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8月21日,执法人员收到案件线索,夏津县某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5月5日生产的卡诺蛋糕在流通环节进行抽样检测 ,检测结果为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国家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执法人员当即对当事人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实地检查,经查,当事人共生产该批次卡诺蛋糕60箱,货值金额1680元。经排查分析,造成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产品植物油在仓库存放过程中由于存放时间过长导致脂肪质量指标不合格,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夏津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2023年10月17日,夏津县市场监管局对夏津县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680元,罚款52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8月21日,执法人员收到案件线索,夏津县某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5月5日生产的卡诺蛋糕在流通环节进行抽样检测 ,检测结果为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国家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执法人员当即对当事人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实地检查,经查,当事人共生产该批次卡诺蛋糕60箱,货值金额1680元。经排查分析,造成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产品植物油在仓库存放过程中由于存放时间过长导致脂肪质量指标不合格,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夏津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