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试题
《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试题
一、单选题
1.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仅销售
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D)备案。
A.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B.市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C.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D.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食品经营者已经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增加预包装食品
销售的(C)。
A.需要变更许可事项
B.需要另行备案
C.不需要另行备案
D.需要在许可事项后加括号标注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食品经营者已经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增加预包装食品销售的,不需要另行备案。)
3.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食品经营者在办理备案后,增加
其他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食品经营项目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之日起(B)。
A.备案继续有效
B.备案自行失效
C.备案自始无效
D.自动取消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款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食品经营者在办理备案后,增加其他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食品经营项目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之日起备案自行失效。)
4.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应当在展销会举办前(C)内,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经营区域布局、经营项目、经营期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入场食品经营者主体信息核验情况等。
A.五个工作日
B.十个工作日
C.十五个工作日
D.十日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六条 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应当在展销会举办前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经营区域布局、经营项目、经营期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入场食品经营者主体信息核验情况等。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5.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加工场所或者通过网络销售其生产的预包装食品的(C)。
A.需要变更许可事项
B.需要另行备案
C.不需要另行备案
D.需要在许可事项后加括号标注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四款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加工场所或者通过网络销售其生产的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另行备案。)
6.(D)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信息化建设,在行政机关网站公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权限、办事指南等事项。
A.省级
B.市级以上地方
C.省、自治区、直辖市
D.县级以上地方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信息化建设,在行政机关网站公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权限、办事指南等事项。)
7.(D)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通过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信息平台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全流程网上办理。
A.省级
B.市级以上地方
C.省、自治区、直辖市
D.县级以上地方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通过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信息平台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全流程网上办理。)
8.(C)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经营主体业态、经营项目和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等,结合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实际,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权限。
A.省级
B.市级以上地方
C.省、自治区、直辖市
D.县级以上地方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三款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经营主体业态、经营项目和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等,结合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实际,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权限。)
9.(D)负责指导全国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工作。
A.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B.市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
C.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
D.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全国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工作。)
10.(D)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工作。
A.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B.市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
C.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
D.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工作。)
11.食品经营者从事散装食品销售中的散装熟食销售、冷食类食品制售中的冷加工糕点制售和冷荤类食品制售应(B)
A.在经营项目中注明
B.在经营项目后以括号标注
C.在经营项目中另行标注
D.在经营项目中显著标注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款食品经营者从事散装食品销售中的散装熟食销售、冷食类食品制售中的冷加工糕点制售和冷荤类食品制售应当在经营项目后以括号标注。)
12.食品经营者从事网络经营的,外设仓库(包括自有和租赁)的,或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向学校、托幼机构供餐的,应当在开展相关经营活动之日起(B)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A.五个工作日
B.十个工作日
C.十五个工作日
D.十日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食品经营者从事网络经营的,外设仓库(包括自有和租赁)的,或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向学校、托幼机构供餐的,应当在开展相关经营活动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信息平台记录报告情况。)
13.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当场或者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A)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
A.五个工作日
B.十个工作日
C.十五个工作日
D.十日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补正的,视为放弃行政许可申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需要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告知申请人补正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应当受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
14.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告知申请人补正的,(D)。
A.申请人无需补正
B.自审核期届满之日起即为受理
C.自申请人提交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D.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补正的,视为放弃行政许可申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需要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告知申请人补正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应当受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
15.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的,核查人员应当自接受现场核查任务之日起(A)内,完成对经营场所的现场核查。
A.五个工作日
B.十个工作日
C.五日
D.十日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四款核查人员应当自接受现场核查任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经营场所的现场核查。经核查,通过现场整改能够符合条件的,应当允许现场整改;需要通过一定时限整改的,应当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并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
16.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B)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A.五个工作日
B.十个工作日
C.十日
D.十五日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五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优化许可工作流程,压减现场核查、许可决定等工作时限。)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受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后,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决定期限的,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A)日。 A.五个工作日
B.十个工作日
C.十日
D.十五日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五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优化许可工作流程,压减现场核查、许可决定等工作时限。)
18.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符合条件的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A)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A.五个工作日
B.十个工作日
C.十日
D.十五日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19.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食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B)
年。
A.三年
B.五年
C.七年
D.十年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食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五年。)
20.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C)日内提出听证申请。
A.五日
B.十日
C.五个工作日
D.十个工作日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食品经营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听证期限不计算在行政许可审查期限之内。)
21.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D)日内组织听证。
A.十日
B.十个工作日
C.十五个工作日
D.二十个工作日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食品经营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听证期限不计算在行政许可审查期限之内。)
22.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增加预包装食品销售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B)内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A.十日
B.十个工作日
C.十五个工作日
D.二十个工作日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发生下列情形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一)食品经营者的主要设备设施、经营布局、操作流程等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
(二)从事网络经营情况发生变化的;
(三)外设仓库(包括自有和租赁)地址发生变化的;
(四)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向学校、托幼机构供餐情况发生变化的;
(五)自动设备放置地点、数量发生变化的;
(六)增加预包装食品销售的。)
23.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食品经营者主要设备设施发生较大变化,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食品经营者的报告后(D)内对其实施监督检查。
A.十五日
B.二十日
C.二十个工作日
D.三十个工作日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五项情形的,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食品经营者的报告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其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经营实际情况与报告内容是否相符、食品经营条件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等。)
24.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前(B)期间,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A.六十个工作日至十五个工作日
B.九十个工作日至十五个工作日
C.三十个工作日
D.六十个工作日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九十个工作日至十五个工作日期间,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5.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申请人的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或者增加经营项目,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就变化情况(C)。
A.进行重新审查
B.进行现场检查
C.进行现场核查
D.进行监督检查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申请人的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或者增加经营项目,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就变化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26.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食品经营者申请变更或者延续食品经营许可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未对其进行现场核查的,应当自申请人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之日起(D)内对其实施监督检查。
A.十五日
B.二十日
C.二十个工作日
D.三十个工作日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四款未现场核查的,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申请人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其实施监督检查。现场核查发现实际情况与申请材料内容不相符的,食品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经整改仍不相符的,依法撤销变更或者延续食品经营许可决定。)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决定准予延续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不变,有效期自(C)起计算。 A.原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之日
B.许可申请受理之日
C,作出延续许可决定之日
D.取得延续许可之日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决定准予延续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不变,有效期自作出延续许可决定之日起计算。)
28.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食品经营者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补办许可证,材料符合要求的,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后(B)内予以补发。
A.十日
B.十个工作日
C.十五个工作日
D.二十个工作日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材料符合要求的,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后十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
29.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已经取得合法主体资格的备案人从事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活动的,应当在开展销售活动之日起(C)内向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备案信息材料。
A.五日
B.十日
C.五个工作日
D.十个工作日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拟从事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活动的,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时,可以一并进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并提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信息采集表。已经取得合法主体资格的备案人从事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活动的,应当在开展销售活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备案信息材料。材料齐全的,获得备案编号。备案人对所提供的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0.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备案后(C)内将经营者名称、经营场所、经营种类、备案编号等相关备案信息向社会公开。
A.五日
B.十日
C.五个工作日
D.十个工作日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将经营者名称、经营场所、经营种类、备案编号等相关备案信息向社会公开。)
31.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按照规定申请办理延续手续,仍继续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A)的规定给予处罚。
A.《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B.《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C.《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D.《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食品经营者地址迁移,不在原许可的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未按照规定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的,或者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按照规定申请办理延续手续,仍继续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32.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除许可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发生变化,食品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申请变更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B)罚款。
A.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
B.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
C.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
D.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四款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除许可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发生变化,食品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申请变更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33.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食品展销会举办者未按照规定在展销会举办前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D)的规定给予处罚。
A.《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B.《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
C.《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D.《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食品展销会举办者未按照规定在展销会举办前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34.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食品展销会举办者未履行检查、报告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C)的规定给予处罚。
A.《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
B.《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
C.《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条
D.《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食品展销会举办者未履行检查、报告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35.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未按照规定提交备案信息或者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未按照规定进行备案信息更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A)罚款。
A.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
B.两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
C.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
D.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 未按照规定提交备案信息或者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未按照规定进行备案信息更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36.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食品经营者备案时提供虚假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取消备案,处(D)罚款。
A.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
B.两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
C.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
D.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备案时提供虚假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取消备案,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37.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申请人在(A)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A.一
B.二
C.三
D.五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 许可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38.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由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撤销许可,处(B)罚款。
A.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
B.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C.两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
D.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由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撤销许可,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三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被许可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造成危害后果的,由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撤销许可,处(C)罚款。 A.一万元以上十十万元以下
B.两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
C.三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D.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由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撤销许可,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三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被许可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由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撤销许可,被许可人在(C)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A.一
B.二
C.三
D.五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由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撤销许可,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三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被许可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41.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被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D)
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A.一
B.二
C.三
D.五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六十条 被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二、多选
1.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下列哪些情形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ABCD)
A.销售食用农产品
B.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C.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
D.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加工场所或者通过网络销售其生产的食品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下列情形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一)销售食用农产品;
(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三)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
(四)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加工场所或者通过网络销售其生产的食品;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形。)
2.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哪几种。(ABC)
A.食品销售经营者
B.餐饮服务经营者
C.集中用餐单位食堂
D.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者从事食品批发销售、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的,利用自动设备从事食品经营的,或者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主体业态以主要经营项目确定,不可以复选。)
3.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食品经营项目分为哪三类。(ABD)
A.食品销售
B.餐饮服务
C.食品制作
D.食品经营管理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 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食品经营管理三类。食品经营项目可以复选。)
4.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与其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并应当具备哪些条件。(ABD)
A.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B.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C.有专职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D.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与其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提交哪些材料。(ABCD)
A.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B.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C.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经营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D.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目录清单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经营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目录清单。)
6.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事项中,哪些属于许可事项。(ABD)
A.经营场所
B.主体业态
C.住所
D.经营项目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经营者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许可证编号、有效期、投诉举报电话、发证机关、发证日期,并赋有二维码。其中,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属于许可事项,其他事项不属于许可事项。)
7.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下列哪些情形发生变化,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ACD)
A.食品经营者的主要设备设施、经营布局、操作流程等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
B.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
C.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向学校、托幼机构供餐情况发生变化的
D.增加预包装食品销售的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发生下列情形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一)食品经营者的主要设备设施、经营布局、操作流程等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
(二)从事网络经营情况发生变化的;
(三)外设仓库(包括自有和租赁)地址发生变化的;
(四)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向学校、托幼机构供餐情况发生变化的;
(五)自动设备放置地点、数量发生变化的;
(六)增加预包装食品销售的。)
8.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发生下列哪些情形,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ABCD)
A.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
B.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
C.因不可抗力导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D.食品经营许可依法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
(一)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
(二)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
(三)食品经营许可依法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
(四)因不可抗力导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食品经营许可的其他情形。)
9.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下列哪些情况记入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ABD)
A.食品经营许可颁发
B.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案
C.食品经营许可证撤销
D.监督检查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食品经营许可颁发、备案情况、监督检查、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记入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对有不良信用记录、信用风险高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并按照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10.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食品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申请变更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罚。但是,下列哪些情形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ABCD)
A.主体业态、经营项目发生变化,但食品安全风险等级未升高的。
B.增加经营项目类型,但增加的经营项目所需的经营条件被已经取得许可的经营项目涵盖的。
C.违法行为轻微,未对消费者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等造成危害后果的。
D.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款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许可事项发生变化,食品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申请变更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
(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发生变化,但食品安全风险等级未升高的;
(二)增加经营项目类型,但增加的经营项目所需的经营条件被已经取得许可的经营项目涵盖的;
(三)违法行为轻微,未对消费者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11.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许可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C)。申请人在(D)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A.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B.三年
C.给予警告
D.一年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 许可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由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B),处(C)罚款。 A.给予警告
B.撤销许可
C.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D.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由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撤销许可,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三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被许可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13.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食品经营者利用自动设备跨省经营,未按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B);逾期不改的,处(D)罚款。
A.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
B.责令限期改正
C.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
D.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三款或者第十六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14.食品经营者伪造、涂改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A)罚款;情节严重的,处(D)罚款。
A.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B.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
C.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D.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15.食品经营者未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摆放纸质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或者展示其电子证书,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A);逾期不改的,(C)。
A.责令限期改正
B.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
C.给予警告
D.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
16.食品经营者的主要设备设施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A)罚款;情节严重的,处(B)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D)罚款。
A.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
B.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C.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D.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17.食品经营者增加预包装食品销售,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A);逾期不改的,处(D)罚款。
A.责令限期改正
B.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
C.给予警告
D.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18被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者及其(A)、(B)和(C)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许可。
A.法定代表人
B.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C.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D.主要责任人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被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19.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除许可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发生变化,食品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申请变更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A);逾期不改的,处(D)罚款。
A.责令限期改正
B.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
C.给予警告
D.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四款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除许可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发生变化,食品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申请变更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20.食品经营者从事(AB)等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简单制售的,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适当简化设备设施、专门区域等审查内容。
A.解冻、简单加热、冲调
B.组合、摆盘、洗切
C.冷加工糕点
D.冷荤类食品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 食品经营者从事解冻、简单加热、冲调、组合、摆盘、洗切等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简单制售的,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适当简化设备设施、专门区域等审查内容。)
三、判断
1.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加工场所或者通过网络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对)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下列情形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一)销售食用农产品;
(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三)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
(四)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加工场所或者通过网络销售其生产的食品;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形。)
2.食品经营者已经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增加预包装食品销售的,需要另行备案。(错)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食品经营者已经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增加预包装食品销售的,不需要另行备案。)
3.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需要备案。(错)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五款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不需要备案,但是向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的经营企业,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进行备案。)
4.跨省从事食品经营管理活动的,应当分别向经营者所在地和从事经营管理活动所在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错)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款跨省从事食品经营管理活动的,应当分别向经营者所在地和从事经营管理活动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经营主体业态、经营项目和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等,结合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实际,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权限。(错)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三款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经营主体业态、经营项目和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等,结合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实际,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权限。)
6.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食品经营管理三类。食品经营项目不可以复选。(错)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 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食品经营管理三类。食品经营项目可以复选。)
7.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与其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必须有专职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错)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与其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食品经营者从事解冻、简单加热、冲调、组合、摆盘、洗切、冷荤类食品制售等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简单制售的,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适当简化设备设施、专门区域等审查内容。(错)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食品经营者从事解冻、简单加热、冲调、组合、摆盘、洗切等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简单制售的,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适当简化设备设施、专门区域等审查内容。
从事生食类食品、冷加工糕点、冷荤类食品等高风险食品制售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9.食品经营者从事食品批发销售、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的,利用自动设备从事食品经营的,或者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主体业态以主要经营项目确定,可以复选。(错)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者从事食品批发销售、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的,利用自动设备从事食品经营的,或者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主体业态以主要经营项目确定,不可以复选。)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理由,无需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错)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决定予以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当场作出许可决定并颁发许可证的,不需要出具受理通知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包含预包装食品销售的,对其中的预包装食品销售项目不需要进行现场核查。(对)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进行现场核查。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包含预包装食品销售的,对其中的预包装食品销售项目不需要进行现场核查。)
12.核查人员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现场核查后,需要通过一定时限整改的,应当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并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错)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四款核查人员应当自接受现场核查任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经营场所的现场核查。经核查,通过现场整改能够符合条件的,应当允许现场整改;需要通过一定时限整改的,应当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并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
13.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符合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说明理由,无需告知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错)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14.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错)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五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优化许可工作流程,压减现场核查、许可决定等工作时限。)
15.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查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时,需要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现场核查的,核查人员应当自接受现场核查任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经营场所的现场核查。(错)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四款核查人员应当自接受现场核查任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经营场所的现场核查。经核查,通过现场整改能够符合条件的,应当允许现场整改;需要通过一定时限整改的,应当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并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
16.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错)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17.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印制和发放等管理工作。(错)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式样。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印制和发放等管理工作。)
18.食品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摆放纸质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或者副本。(错)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食品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摆放纸质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或者展示其电子证书。)
19.在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前十五个工作日内提出延续许可申请的,原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后,食品经营者可以继续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错)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在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前十五个工作日内提出延续许可申请的,原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后,食品经营者应当暂停食品经营活动,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准予延续的决定后,方可继续开展食品经营活动。)
20.已经取得合法主体资格的备案人从事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活动的,应当在开展销售活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备案信息材料。(对)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拟从事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活动的,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时,可以一并进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并提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信息采集表。已经取得合法主体资格的备案人从事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活动的,应当在开展销售活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备案信息材料。材料齐全的,获得备案编号。备案人对所提供的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四、简答
1.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哪些情形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一)销售食用农产品;
(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三)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
(四)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加工场所或者通过网络销售其生产的食品;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形。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下列情形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一)销售食用农产品;
(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三)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
(四)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加工场所或者通过网络销售其生产的食品;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形。)
2.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应当依法承担哪些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应当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核验并留存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或者备案情况等信息,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义务和责任并督促落实,定期对其经营环境、条件进行检查,发现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应当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核验并留存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或者备案情况等信息,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义务和责任并督促落实,定期对其经营环境、条件进行检查,发现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3.申请食品经营许可,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与其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经营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目录清单。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经营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目录清单。)
5.承包经营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应具备哪些条件,承担哪些责任?
承包经营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的,应当取得与承包内容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许可,具有与所承包的食堂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能力,按照规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对食堂的食品安全负责。集中用餐单位应当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按照规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承包方的食品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督促承包方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承包经营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的,应当取得与承包内容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许可,具有与所承包的食堂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能力,按照规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对食堂的食品安全负责。集中用餐单位应当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按照规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承包方的食品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督促承包方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6.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哪些情形发生变化后,食品经营
者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一)食品经营者的主要设备设施、经营布局、操作流程等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
(二)从事网络经营情况发生变化的;
(三)外设仓库(包括自有和租赁)地址发生变化的;
(四)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向学校、托幼机构供餐情况发生变化的;
(五)自动设备放置地点、数量发生变化的;
(六)增加预包装食品销售的。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发生下列情形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一)食品经营者的主要设备设施、经营布局、操作流程等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
(二)从事网络经营情况发生变化的;
(三)外设仓库(包括自有和租赁)地址发生变化的;
(四)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向学校、托幼机构供餐情况发生变化的;
(五)自动设备放置地点、数量发生变化的;
(六)增加预包装食品销售的。)
7.何种情形下,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
(一)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
(二)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
(三)食品经营许可依法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
(四)因不可抗力导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食品经营许可的其他情形。
食品经营许可被注销的,许可证编号不得再次使用。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
(一)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
(二)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
(三)食品经营许可依法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
(四)因不可抗力导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食品经营许可的其他情形。)
8.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食品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申请变更的,应如何处理?但是,哪些情形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
(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发生变化,但食品安全风险等级未升高的;
(二)增加经营项目类型,但增加的经营项目所需的经营条件被已经取得许可的经营项目涵盖的;
(三)违法行为轻微,未对消费者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款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许可事项发生变化,食品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申请变更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
(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发生变化,但食品安全风险等级未升高的;
(二)增加经营项目类型,但增加的经营项目所需的经营条件被已经取得许可的经营项目涵盖的;
(三)违法行为轻微,未对消费者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9.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有何后果?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由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撤销许可,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三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被许可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由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撤销许可,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三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被许可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10.食品经营者伪造、涂改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如何处罚?
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五、论述
1.某熟食店食品经营许可证中没有冷食类项目,在门店制售拍黄瓜,是否应当被处罚?
参考答案: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罚,但同时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
理由如下: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款规定,餐饮服务者提供冷食类食品制售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当事人仅取得热食类食品制售的情况下制售拍黄瓜,应当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款进行处罚,也就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罚。但是,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食品经营者从事解冻、简单加热、冲调、组合、摆盘、洗切等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简单制售的,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适当简化设备设施、专门区域等审查内容。”对“拍黄瓜”这类的简单食品制售可以简化许可,且当事人已经取得了热食类食品制售许可,可以认为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在未对消费者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等造成危害后果的情况下,符合《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情形,因此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
2.《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在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修订了哪些内容?
参考答案:一是明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有关要求。《办法》第五条、第六章作为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的专门条款和章节,明确备案范围、备案主体资质要求和备案信息公示等内容。
二是调整有关许可事项为报告事项。将原办法中“从事网络经营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和“经营场所外设仓库(包括自有和租赁)应当在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中载明仓库具体地址”的两项许可事项,调整为报告事项。《办法》第十六条明确食品经营者从事网络经营的,外设仓库(包括自有和租赁)的,或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向学校、托幼机构供餐的,应当在开展相关经营活动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在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信息平台中记录报告情况。
三是简化食品经营许可程序。《办法》第十三条明确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食品安全规章制度,代之以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目录清单。对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等文件,行政机关能实现网上核验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复印件。《办法》第二十条明确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包含预包装食品销售的,对其中的预包装食品销售项目不需要进行现场核查。《办法》第三十四条明确申请变更、延续许可(限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经营项目减项或未发生变化的),可以免除现场核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办法》第三十二条作为救济性条款,提出对未在规定时间期限内延续申请许可的,在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前十五个工作日内提出延续许可申请的,原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后,食品经营者应当暂停食品经营活动,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准予延续的决定后,方可继续开展食品经营活动。
四是压缩食品经营许可办理时限。《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五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优化许可工作流程,压减现场核查、许可决定等工作时限。将许可法定时限从原定的至多30个工作日压缩至至多15个工作日。
五是推进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信息化建设。《办法》第九条明确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信息化建设,在行政机关网站公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权限、办事指南等事项。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通过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信息平台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全流程网上办理。《办法》第十七条明确符合法律规定的可靠电子签名、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通过让数据多跑路,减少企业跑动次数,提高服务企业水平,提升食品经营许可工作效能。
3.请论述《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修订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参考答案:市场监管总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破解食品经营许可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更好地规范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工作,优化食品经营许可条件,简化食品经营许可流程,强化风险分级防控,落实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食品经营许可制度的可操作性,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依法、科学、严格监管水平,推动实现审批更简、服务更优的政务和营商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4.《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优化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方面作出了哪些改进?
参考答案:一是助力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持续健康发展。将《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事项清单》中的“允许对食品自动制售设备等新业态发放食品经营许可”纳入《办法》中,第十三条明确利用自动设备从事食品经营的,申请人应当提交每台设备的具体放置地点、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展示方法、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方案等材料。
二是聚焦企业反映的堵点难点问题。《办法》对拍黄瓜、泡茶等简单食品制售行为,作出了简化许可的规定。《办法》第十四条明确食品经营者从事解冻、简单加热、冲调、组合、摆盘、洗切等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简单制售的,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适当简化设备设施、专门区域等审查内容。同时,进一步明晰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的范围,《办法》第四条明确仅销售食用农产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等五种情形,无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三是调整细化食品经营类别及项目。《办法》第十一条将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食品经营管理三类。在食品经营项目中单独设立食品经营管理类,并明确食品经营管理包括食品销售连锁管理、餐饮服务连锁管理、餐饮服务管理等;在餐饮服务类中增加半成品制售项目,删除糕点类食品制售,将其按照加工工艺分别归入热食类食品制售和冷食类食品制售的范畴。另外,《办法》第六十二条明确食品销售连锁管理、餐饮服务连锁管理、餐饮服务管理、半成品定义,规定半成品制售仅限中央厨房申请,进一步规范了“散装食品”的定义,明确未经食品生产者预先定量包装或制作在包装材料、容器中的食品,食品销售者在经营场所根据需要对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食品进行拆包销售或进行重新包装后销售的食品,均纳入散装食品的范畴。
四是调整食品经营主体业态标注。为管控风险,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提出的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等特殊规定,《办法》第十一条增加从事食品批发销售,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的要求。
五是调整食品经营许可条件。为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强化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在《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许可条件的人员要求中,明确需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相关规定。
5.《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对相关法律责任作出哪些完善和补充?
一是科学细化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的法律责任。《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许可事项发生变化,食品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申请变更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罚。同时,设定了从轻、减轻、免于处罚的情形。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除许可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发生变化,食品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申请变更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二是设定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未按照规定提交备案信息或者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未按照规定进行备案信息更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备案时提供虚假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取消备案,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三是强化柔性执法手段使用。把责令限期改正作为主要处罚手段,对可以改正的违法行为,多采用责令限期改正的柔性处罚手段。《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均作出了先责令限期改正,再处罚的规定。
6.《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对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提出什么要求
参考答案:《办法》对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明确了新要求,向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的经营企业,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进行备案。
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只能通过医疗机构或者药店零售企业向消费者销售,不能进行网络销售;医疗机构、药店零售企业销售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的,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但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食品销售的规定。这次《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又新增规定,向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的经营企业,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进行备案。
7.《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工作,加强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落实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其重点内容包含什么?
参考答案:《办法》共9章66条,重点内容包括:一是落实中央决策部署,适应改革发展需求。《办法》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落实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增设专章明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的具体要求;在推进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食品经营许可流程,压减许可办理时限,并将部分按照许可管理的情形调整为报告,释放改革红利。
二是聚焦落实“四个最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办法》结合行业发展、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等,进一步明晰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的范围和无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具体情形,将实践中容易导致责任落空且有迫切监管需要的连锁总部、餐饮服务管理等纳入经营许可范围,并从风险管控角度,增加并细化了单位食堂承包经营者、食品展销会举办者等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回应基层呼声期盼。《办法》重新梳理食品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和主体业态分类,并对每一类别分别明确了具体分类情形以及许可和监管要求,增强了可操作性;按照行政处罚法有关要求,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设置不同幅度的罚则,对于可以改正的违法行为,设定了责令限期改正等柔性措施。
8.请论述《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的修订背景。
参考答案:一是适应食品经营许可改革新形势新精神。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提出,要深化食品经营许可改革,优化许可程序,实现全程电子化。同年10月,国务院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承包经营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2021年4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修正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中“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由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必要及时修订《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统筹发展和安全,实现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着力建立最严格的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是适应食品经营行业创新高质量发展的新需要。近年来,食品经营领域发展迅速,新兴业态不断涌现,新型经营模式层出不穷,食品经营行业显示出与“互联网+”深度融合趋势,利用自动设备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等新兴业态发展方兴未艾,新型技术发展进一步助推食品经营模式多样化。如何以保障食品安全为前提,助力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持续健康发展,促进食品经营行业高质量发展,对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有必要对《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及时进行修订,以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
三是适应地方食品经营安全监管的新需求。现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各地认真落实许可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开展食品经营许可工作,有力提升了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与此同时,现有的食品经营许可工作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部分经营项目还需进一步优化,食品连锁经营总部、食品经营管理类企业、食品经营新业态许可条件设定和要求还不明确等。有必要进一步完善食品经营许可制度,有效解决基层日常许可工作面临的困惑和瓶颈。
9.《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主要解决了什么社会热点问题?
参考答案:一是《办法》聚焦企业反映的堵点难点问题,对“拍黄瓜”、“泡茶”等简单食品制售行为,作出了简化许可的规定。
二是《办法》明确食品销售连锁管理、餐饮服务连锁管理、餐饮服务管理、半成品定义,规定半成品制售仅限中央厨房申请,进一步规范了“散装食品”的定义,明确未经食品生产者预先定量包装或制作在包装材料、容器中的食品,食品销售者在经营场所根据需要对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食品进行拆包销售或进行重新包装后销售的食品,均纳入“散装食品”的范畴。
三是《办法》结合行业发展、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等,进一步明晰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的范围和无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具体情形,将实践中容易导致责任落空且有迫切监管需要的连锁总部、餐饮服务管理等纳入经营许可范围,并从风险管控角度,增加并细化了单位食堂承包经营者、食品展销会举办者等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10.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的重要性及影响
论述要点: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举措之一。这一管理办法通过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行为,加强监管,确保食品从生产到销售全过程符合卫生安全标准,保障消费者健康。
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助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在申请许可或备案时需要遵守相关法规,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承诺遵守食品安全法规,这促使其建立起对食品安全的责任心和信心,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通过建立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制度,可以加强食品市场监管。监管部门可以依据相关法规对食品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行为,有效减少食品安全风险,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的实施促进了食品行业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企业为了获得经营许可或备案,需要提升生产环境、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这有助于整个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升整体食品安全水平。
总结: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在保障食品安全、落实企业责任、加强监管、推动行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维护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