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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试题

2024-08-22 来源:中国品牌质量网 阅读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试题
 

  1.单选题

  1.合伙企业成立日期,为(D)日期

  A、合伙协议签订日期

  B、登记机关受理日期

  C、企业登记机关作出是否登记决定的日期

  D、营业执照签发日期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

  2.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A)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A、十五日

  B、十五个工作日

  C、三十日

  D、三十个工作日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十三条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3.合伙人可以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应当经其他合伙人(D)份额以上同意;未经同意的,其行为无效。

  A、1/2以上

  B、2/3以上

  C、4/5以上

  D、全部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五条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D)责任。

  A、行政处罚

  B、刑事法律

  C、民事补偿

  D、民事赔偿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五条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A)执行事务合伙人事务的情况。

  A、监督

  B、代行

  C、参与指导

  D、临时替换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事务的情况。)

  6.合伙企业对其债务的清偿,以下清偿方式表述正确的是( C )

  A、以其全部财产;

  B、先追溯合伙人财产,再以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C、先以其全部财产;

  D、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同时向合伙企业和合伙人申请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7. 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 )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D )

  A、可以,不得;

  B、可以,可以;

  C、不得,可以;

  D、不得,不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一条 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8.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B )责任。

  A、无限责任;

  B、无限连带责任;

  C、不承担责任。但债务有延续状态的,对入伙后延续或新增的债务承担责任;

  D、按合伙协议约定方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该条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入伙协议中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不承担责任,也不能对抗合伙企业的债权人。)

  9.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 B)期限通知其他合伙人。

  A、15日;

  B、30日;

  C、45日;

  D、60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10.《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退伙情形,( D )为退伙生效日。

  A、登记机关变更登记日;

  B、合伙人会议召开日;

  C、合伙企业通知债权人日;

  D、退伙事由实际发生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 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情形的,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11.下列哪个组织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B )

  A、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或无偿服务的专业机构;

  B、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

  C、进行商品零售和批发业务的大卖场;

  D、开展美容美发业务的服务工作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12.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企业名称中( B )

  A、可以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B、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C、可以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D、不做特别标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13.(D )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

  A、有限责任公司;

  B、股份有限公司;

  C、有限合伙企业;

  D、特殊的普通合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

  14.有限合伙企业人数为( C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A、没有限制;

  B、一人以上,五十人以下;

  C、两人以上,五十人以下;

  D、两人以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约定的除外。)

  15.有限合伙企业里应当有(A )个普通合伙人。

  A、至少一个;

  B、两个以上;

  C、无须;

  D、不少于一半人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16.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出资方式不同的是(D)

  A、有限合伙人不得以货币出资;

  B、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实物出资;

  C、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其他财产权利出资;

  D、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四条规定 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17.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责任。( A )

  A、补缴,违约;

  B、补缴,补缴;

  C、违约,补缴;

  D、违约,违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18.有限合伙企业由(B)执行合伙事务。

  A、普通合伙人;

  B、有限合伙人;

  C、按合伙协议执行;

  D、全体合伙人一致指定的事务执行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

  19.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B )

  A、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B、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C、普通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D、普通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0.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

  A、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B、有限合伙人不得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C、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得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D、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七十条规定 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1.以下说法正确的是(D )

  A、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不得同合伙企业以外的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B、普通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C、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D、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22.以下说法错误的是(D )

  A、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B、普通合伙人出质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C、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D、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七十二条的规定。)

  23.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B)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A、10日;

  B、30日;

  C、45日;

  D、60日。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七十三条规定。)

  24.下列说法错误的是(D )

  A、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B、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

  D、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七十四条规定。)

  25.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 )。( A )

  A、解散,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B、解散,解散;

  C、按合伙协议约定执行,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D、办理变更登记并标明“特殊的有限合伙”字样,解散。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

  26.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 C)。

  A、该笔交易无效;

  B、该笔交易不得对抗该第三人;

  C、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D、该有限合伙人自有财产份额不足以承担债务的,该有限合伙企业应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27.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A )

  A、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B、应当承担补偿责任;

  C、应当对该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D、应当对该损失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28.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的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D)承担责任。

  A、 不;

  B、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

  C、 与其他有限合伙人同等;

  D、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七十七条。)

  29.“个人丧失偿债能力”是(B)的法定退伙情形。

  A、 有限合伙人;

  B、 普通合伙人;

  C、 不构成法定退伙情形;

  D、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第七十八条。)

  30.自然人作为有限合伙人的,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B)。

  A、 当然退伙;

  B、 其他合伙人不得要求其退伙;

  C、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作为其退伙情形;

  D、其他合伙人可以要求其退伙。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七十九条。)

  31.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C )

  A、 作为普通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应当依据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其办理退伙结算;

  B、 作为普通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应当依据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其办理退伙结算;

  C、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应当依据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其办理退伙结算;

  D、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八十条规定,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32.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D)承担责任。

  A、 不;

  B、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

  C、 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

  D、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一条规定。)

  33.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C )

  A、 普通合伙人转为有限合伙人应当依照合伙协议约定执行;

  B、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C、 普通合伙人可以转为有限合伙人,但有限合伙人不得转为普通合伙人;

  D、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规定。)

  34.合伙企业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A )时间的,应当解散。

  A、 30日;

  B、 三个月;

  C、 六个月;

  D、一年。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第(四)项规定。)

  35.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 C )进行清算。

  A、普通合伙人;

  B、 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

  C、 清算人;

  D、全体合伙人。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36.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 )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 )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B)

  A、10 45 30 45;

  B、 10 60 30 45 ;

  C、30 60 30 45 ;

  D、30 60 45 45。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37.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B)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A、10;

  B、15;

  C、30;

  D、60。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九十条规定。)

  38.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A、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合伙企业注销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合伙企业注销后,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自然消亡;

  D、合伙企业注销后,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失。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39.以下说法错误的是(D )

  A、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B、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

  C、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债权人在5年内未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二条规定。)

  40.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的,(D )。

  A、按比例支付;

  B、先缴纳罚款;

  C、先缴纳罚款、罚金;

  D、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

  2.多选题

  1.订立合伙协议,应当遵循的原则有(ABCD)

  A、自愿

  B、平等

  C、公平

  D、诚实信用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条 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2.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必须遵守(ACD),承担社会责任。

  A、法律、行政法规

  B、民俗民约

  C、社会公德

  D、商业道德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七条 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3.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ABCD)等文件。

  A、登记申请书

  B、合伙协议书

  C、合伙人身份证明

  D、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批准文件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九条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内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4.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出资方式,以下表述正确的是(ABCDE)

  A、劳务

  B、实物

  C、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

  D、货币

  E、土地使用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第一款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5.合伙协议应当载明的事项有(ABCD)

  A、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B、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合伙企业的争议解决办法;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C、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D、合伙事务的执行;入伙与退伙;违约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的事项。)

  6.合伙企业财产包括(CD)

  A、合伙人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

  B、普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

  C、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

  D、合伙人的出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条 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7.由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向其他合伙人有哪些义务性规定(ABCD)

  A、定期报告事务执行情况

  B、定期报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

  C、定期报告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

  D、不得私吞私分合伙收益,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由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8.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并经全体合伙人()的表决办法。本法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BD)

  A、按合伙人出资比例表决;

  B、按合伙人人数比例表决;

  C、过三分之二人数通过;

  D、过一半人数通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9.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哪些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ACD)

  A、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B、处分合伙企业的财产;

  C、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D、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E、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10.《合伙企业法》关于合伙人竞业禁止和保护合伙企业利益的规定有(ABCD)

  A、合伙人不得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B、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C、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D、合伙人不得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11.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的,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BCD)

  A、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

  B、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C、其他合伙人未购买且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依照法定条件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

  D、其他合伙人未购买且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依照法定条件为该合伙人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的,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

  12.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ABCD )

  A、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C、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D、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13.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情形有哪些( ABCDE )

  A、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C、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D、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E、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14.合伙人在哪些情形下,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可以将其除名( ABD )

  A、未履行出资义务;

  B、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自然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吊销营业执照或宣告破产;

  D、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1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 AB )

  A、货币;

  B、实物;

  C、劳务;

  D、信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16.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合伙人承担亏损的方式,以下正确的说法有( ABCD )

  A、亏损分担比例,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

  B、合伙协议未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

  C、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担;

  D、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分担亏损。《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17.关于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C )

  A、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为一人的,在执业活动中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

  B、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为数人的,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对该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其他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

  D、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前提是执行人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或其他债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8.以下关于合伙企业名称说法,正确的有(ABC )

  A、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在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B、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C、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D、法律另有规定的,合伙企业名称可以标明“有限”字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五条规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19.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除了需要符合《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外,还应当载明下列哪些事项(ABCDE )

  A、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B、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

  C、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D、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

  E、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20.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BD)

  A、普通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

  B、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

  C、普通合伙人认缴的出资数额;

  D、有限合伙人认缴的出资数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

  3.判断题

  1.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形式。(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2.合伙企业应当制定合伙协议,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或其他形式订立。(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条 合伙协议以书面形式订立。)

  3.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条 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

  4.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数,为两人以上,五十人以下。(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中,有两个以上合伙人。该法对合伙企业合伙人数的上最高限制没有作出规定。)

  5.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合伙企业成立后,因继承死亡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或者合伙人本人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发生的合伙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情形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成为合伙企业合伙人。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6.设立合伙企业各合伙人须认缴或实缴出资。(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设立合伙企业,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7.有限合伙企业的,在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8.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修改或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2/3以上合伙人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 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修改或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9.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一条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所指的除外规定,主要是指该法第二章第五节规定的依法退伙的例外情形。)

  10.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对)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11.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错)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12.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对)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

  13.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错)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14.《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企业表决权的一般规则,采取的是以合伙人的人数为标准,即每一个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均有同等的表决权。(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15.合伙企业对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方式,不得采取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但合伙协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16.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17.合伙企业的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先位要求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前提是合伙企业财产不能清偿,合伙人有连带无限承担偿付债务的义务。)

  18.新合伙人入伙,应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按照该条规定,书面入伙协议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伙企业不能在合伙协议中作出相反规定。)

  19.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做出。自除名决议做出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20.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不影响退伙,但应待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4.简答题

  1.《合伙企业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参考答案:《合伙企业法》第一条规定了本法的立法目的,“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2.《合伙企业法》对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时合伙人自愿退伙,规定了哪些情形下可以退伙?

  参考答案:(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3.《合伙企业法》对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合伙期限时,合伙人自愿退伙的,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参考答案:(1)合伙人退伙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2)合伙人退伙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4.《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人法定退伙情形做了哪些规定?

  参考答案:(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6)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转为有限合伙人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

  5.《合伙企业法》对除名退伙做了怎样的程序规定和被除名人的异议权规定?

  参考答案:程序规定:(1)除名必须发生法定事由或情形;(2)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3)除名决议必须书面形式,并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异议权规定: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6.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后,其财产份额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1)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该合伙人当然退伙,合伙企业根据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其办理退伙结算;(2)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其财产份额由继承人继承受让。(3)发生《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第二款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4)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在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其成为有限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关于法定退伙和第五十条关于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后其财产份额的处理规定。)

  7.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适用哪类企业类型?

  参考答案: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8.《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方式是怎样的?

  参考答案: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9.《合伙企业法》中对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责任的规定有哪些?

  参考答案:(1)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2)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3)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

  10.《合伙企业法》对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替代赔偿措施做了哪些规定?

  参考答案:《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执业风险基金用于偿付合伙人执业活动造成的债务。执业风险基金应当单独立户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九条规定)

  11.《合伙企业法》对有限合伙企业的人数做了怎样的规定?

  参考答案: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一条规定)

  12.《合伙企业法》为了区分合伙企业的责任形式并明示其企业形式,在各类合伙企业的名称标注上做了哪些要求规定?

  参考答案: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五条规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13.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除了需要符合《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外,还规定了应当载明哪些特别事项?

  参考答案: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14.在普通合伙人适格性的规定上,哪些社会组织形式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参考答案: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条规定。)

  15.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或者仅剩普通合伙人,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规定。)

  5.论述题

  1.《合伙企业法》中对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出资补缴义务,为何规定有所不同?

  参考答案: 《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未规定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因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全体合伙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直接影响的是合伙企业的经营条件,对外承担债务责任并不受影响,全体合伙人都必须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法律无需强制其承担补缴义务,可以通过削减该合伙人的财产份额、追究该合伙人的违约责任或者将该合伙人除名等方式加以解决。

  有限合伙人同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同。由有限合伙企业的性质决定,有限合伙人的出资不仅是合伙企业能否正常经营、合伙目的能否达到的经济基础,更重要的是构成有限合伙人的责任界限,有限合伙人未能按期足额缴纳出资,将直接影响企业的运行,并影响到有限合伙企业债权人的利益。为了避免给给厉害关系人造成更大的损失,对于没有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有限合伙人,不能用对待普通合伙人的方式处理,而是首先应要求其承担补缴义务。

  2.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上,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有何分工区别?

  参考答案: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换句话说,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其义务是向合伙企业出资,将出资作为合伙企业财产交给普通合伙人进行经营和管理;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出资很少或者不出资,其主要义务是利用自己的能力执行合伙事务,管理合伙企业财产。这是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企业的一个重要区别。

  3.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在利润分配上有何不同?结合其特点分析原因。

  参考答案:《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该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原因分析:(1)普通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成立,合伙人的权利义务是平等的,合伙人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这是普通合伙企业的基本特征。

  (2)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企业不同。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只对合伙企业投资,并分享合伙收益、承担合伙风险。在有的有限合伙企业中,特别是在风险投资领域,企业的投资回报周期很长,有限合伙人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不能从合伙企业获得收益;普通合伙人虽然也没有利润分配,但可以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获得事务执行报酬,因此《合伙企业法》原则上不允许有限合伙企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如果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并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的,则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执行。

  4.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与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与本企业之间是否可以交易《合伙企业法》做了怎么的不同规定?

  参考答案:《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这是由普通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性质决定的。如果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时,可以同自己进行交易,则不可避免带来道德风险。因此除非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的。

  《合伙企业法》第七十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由于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依照法律规定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不执行合伙事务,因此有限合伙人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不会产生普通合伙企业中存在的道德风险,也不会损害合伙企业及其他合伙人的第一,法律对此是允许的。

  5.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对合伙人竞业禁止方面的规定有何不同?

  参考答案:《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该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因为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也就不会发生代表合伙企业与其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的企业争夺商业机会的情况,因此,该法队有限合伙人不做竞业禁止的限制。但这只是赋予了有限合伙人一项权利,如果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同时,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仍要受该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竞业禁止的约束。

  6.《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出质作了如何的不同规定?

  参考答案:普通合伙企业强调人合性,所有合伙人是基于相互信赖走到一起的,若随便允许合伙人个人的债权人通过行使质权进入合伙企业成为合伙人,不仅对合伙企业不利,也违背其他合伙人的意愿。因此,《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出质财产份额是限制的。该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不同,该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因为有限合伙人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只要有限合伙人的出资仍然存在于企业,严格意义上讲具体的有限合伙人是谁对有限合伙企业来说影响不大。因此对有限合伙人出质财产份额不做严格规定。但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出质财产份额的,仍要受该法第二十五条的约束。

  7.《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人对外转让财产份额作了如何的规定?

  参考答案:《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伙企业,第二十二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对有限合伙企业,该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8.有限合伙人的哪些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参考答案: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规定。)

  9.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法定退伙的情形有哪些?

  参考答案: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也会发生自愿退伙、法定退伙和除名退伙的情形。对自愿退伙和除名退伙的,法律没有做特别规定,但对法定退伙问题上,由于有限合伙企业自身的特点,做了不同于普通合伙人的规定。包括四种情形:(1)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3)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4)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依据该法第七十八条)

  10.请论述作为普通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与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其合伙人资格的处理规定有何不同。

  参考答案: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作为普通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应当依据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其办理退伙结算,退还的货币或者实物由该合伙人的继承人依法进行继承或者由该合伙人的权利承受人承受。

  该法第八十条规定,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11.请简述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方式和限制条件。

  参考答案:有限合伙人退伙时,办理了退伙清算,已经对其权利义务进行了清理。但是有限合伙企业的运行是连续性的,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当时退伙的有限合伙人仍然是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应当承担债务责任。但是这一责任是受到限制的:(1)仅限于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对基于其退伙后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不承担责任;(2)承担责任仅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为限。

  12.请论述《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

  参考答案: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合伙企业由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13.合伙企业解散的,其清算人如何产生?

  参考答案: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14.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哪些事务?

  参考答案: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清缴所欠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15.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解决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参考答案: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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