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试题
2024-08-22 来源:中国品牌质量网
序号 | 试题题目 | 试题题项A | 试题题项B | 试题题项C | 试题题项D | 试题题型 | 正确答案 | |
1 | 为了规范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 )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 | 单选 | A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 |
2 | 消费品存在缺陷的,( )应当实施召回 | 经营者 | 生产者 | 经营者或生产者 | 生产者和经营者 | B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 | |
3 | ( )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全国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 | 国务院 | 各级人民政府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 C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 | |
4 | ()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委托相关技术机构承担缺陷消费品召回的具体技术工作 | 国家 | 省级 | 市级 | 县级 | B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 | |
5 | ()生产者和其他经营者建立消费品可追溯制度 | 鼓励 | 要求 | 强制 | 提倡 | A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 | |
6 | 生产者和其他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消费品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 )内报告: (一)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死亡、严重人身伤害、重大财产损失的;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实施召回的。 |
二个工作日 | 三个工作日 | 五个工作日 | 一个工作日 | A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 | |
7 | 生产者和其他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消费品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一)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死亡、严重人身伤害、重大财产损失的;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实施召回的。 |
国家 | 省级 | 市级 | 县级 | B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 | |
8 | 生产者发现消费品可能存在缺陷的,应当立即组织() | 召回 | 暂停生产销售 | 研判 | 调查分析 | D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 | |
9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本行政区域内生产者生产的消费品可能存在缺陷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内通知生产者 | 三个工作日 | A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 | ||||
10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消费品可能存在足以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影响范围较大的缺陷的,()直接组织缺陷调查。 | 可以 | 应当 | 必须 | 不能 | A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 | |
11 | 生产者认为消费品不存在缺陷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内向通知其召回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材料 | 十个工作日 | 七个工作日 | 十五个工作日 | 二十个工作日 | A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 |
12 | 生产者既不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知要求实施召回又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或者经缺陷认定确认消费品存在缺陷但仍未实施召回的,由()责令其实施召回。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国务院 | 各级人民政府 | 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 | A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 | |
13 | 生产者()承担消费者因消费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 应当 | 视情况 | 不用 | 可以 | A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 |
14 | 生产者主动实施召回的,应当自调查分析认为消费品存在缺陷之日起()内向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 | 五个工作日 | 七个工作日 | 十个工作日 | 十五个工作日 | C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 | |
15 | 生产者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知实施召回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内向通知其召回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 | 五个工作日 | 七个工作日 | 十个工作日 | 十五个工作日 | C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 | |
16 | 生产者被责令实施召回的,应当自被责令召回之日起()内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 | 五个工作日 | 七个工作日 | 十个工作日 | 十五个工作日 | C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 | |
17 | 生产者被责令实施召回的,应当自被责令召回之日按照规定期限内向( )报告召回计划。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国务院 | 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 | A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 | |
18 | 接到召回计划报告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向社会公示生产者报告的召回计划 | 消费品召回管理信息系统 | 产品召回管理信息系统 | 12345平台 | 12315平台 | A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 | |
19 | 生产者应当自召回计划报告之日起()内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发布召回信息,并接受公众咨询。 | 三个工作日 | 五个工作日 | 七个工作日 | 十个工作日 | A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 | |
20 | 生产者应当制作并保存召回记录。召回记录的保存期()。 | 不得少于一年 | 不得少于三年 | 不得少于五年 | 不得少于十年 | C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 | |
21 | 生产者应当自召回实施之日起()向报告召回计划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召回阶段性总结 | 每一个月 | 每二个月 | 每三个月 | 每五个月 | C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 | |
22 | 生产者应当在完成召回计划后()内提交召回总结。 | 五个工作日 | 七个工作日 | 十个工作日 | 十五个工作日 | D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 | |
23 | 从事缺陷消费品召回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 行政处分 | 行政处罚 | 移送司法机关 | 都可以 | A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 | |
24 | 生产者按照本规定召回缺陷消费品,()其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 不免除 | 可以免除 | 视情况免除 | 应当免除 | A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 | |
25 | 生产者和其他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五条至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 国家 | 省级 | 市级 | 县级 | B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 | |
26 | 生产者和其他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五条至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罚款; | 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 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 三万元以下 | 五万元以下 | A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 | |
27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自()起施行 | 2020年1月1日 | 2021年1月1日 | 2020年9月1日 | 2021年9月1日 | A | ||
28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已于2019年11月8日经()2019年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 国务院 | 全国人大 | A | ||
29 | 本规定所称消费品,是指消费者为()购买、使用的产品。 | 生产生活所需 | 生活消费需要 | 任何需要 | 使用所需 | B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 | |
30 | ()有权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消费品可能存在缺陷的信息 |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 消费者 | 生产者 | 经营者 | A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 | |
31 | 召回计划应当包括需要召回的()、存在的缺陷以及避免损害发生的应急处置方式; | 消费品范围 | 消费品批次 | 消费品型号 | 消费品名称 | A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 |
32 | 召回计划应当包括需要召回的消费品范围、()以及避免损害发生的应急处置方式; | 存在的缺陷 | 存在的问题 | 可能造成的伤害 | 存在的隐患 | A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 |
33 | 召回计划应当包括需要召回的消费品范围、存在的缺陷以及(); | 修复缺陷的方法 | 修复缺陷预计的时间 | 避免损害发生的应急处置方式 | 可能造成的伤害 | C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 |
34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责令召回情况及行政处罚信息记入() | 信用档案 | 诚信系统 | 信用系统 | 诚信档案 | A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 | |
35 | 进口消费品的境外生产者指定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召回的机构,()本规定所称生产者; | 视为 | 应认定为 | 可以称为 | 不是 | A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 | |
36 | 境外生产者未指定的,进口商()本规定所称生产者 | 视为 | 不是 | 应认定为 | 可以称为 | A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 | |
37 | 其他经营者接到生产者通知的,应当()存在缺陷的消费品 | 立即停止经营 | 马上核实 | 发布召回公告 | 以上都是 | A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 |
38 | 生产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消费品被召回支出的() | 所有费用 | 必要费用 | 有票据的费用 | 合理费用 | B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 |
39 | 本规定所称缺陷,是指因()、制造、警示等原因,致使同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的消费品中普遍存在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 设计 | 模型 | 图纸 | 以上都是 | A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 | |
40 | 本规定所称召回,是指生产者对存在缺陷的消费品,通过补充或者()警示标识、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消除缺陷或者降低安全风险的活动。 | 修正 | 修改 | 替换 | 覆盖 | A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 | |
41 | 生产者和其他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消费品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 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死亡 | 严重人身伤害、重大财产损失的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实施召回的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召回的 | 多选 | ABC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 |
42 | 未( ),不得再次销售或者交付使用。 | 消除缺陷 | 降低安全风险的 | 多选 | AB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 | ||
43 | 生产者发现( ),应当重新实施召回。 | 召回的消费品范围不准确 | 召回措施未能消除缺陷 | 召回措施未能降低安全风险的 | 召回时间过短 | 多选 | ABC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 |
44 | 参与缺陷消费品召回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的单位及其人员对工作中获悉的(),应当依法保密 | 商业秘密 | 个人隐私 | 产品图纸 | 销售数据 | 多选 | AB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 |
45 | 为了规范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保障(),制定本规定。 | 人体健康 | 人身安全 | 人体安全 | 财产安全 | ABD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 | |
46 | 本规定所称缺陷,是指因( )等原因,致使同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的消费品中普遍存在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 设计 | 制造 | 警示 | 生产 | ABC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 | |
47 | 生产者和从事消费品( )等活动的其他经营者(以下简称其他经营者)应当建立消费品缺陷信息的收集核实和分析处理制度。 | 销售 | 租售 | 租赁 | 修理 | ACD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 | |
48 | 生产者和其他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消费品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 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死亡、、 | 严重人身伤害 | 重大财产损失的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实施召回的 | ABCD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 | |
49 | 接到异议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审查相关材料,必要时组织相关技术机构或者专家采用()等方式进行缺陷认定 | 检验 | 检测 | 鉴定 | 论证 | ABCD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 |
50 | 生产者认为消费品存在缺陷或者被责令实施召回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进口缺陷消费品 | 生产 | 销售 | 使用 | 进口 | ABD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 |
51 | 召回计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需要召回的消费品范围、存在的缺陷以及避免损害发生的应急处置方式 | 具体的召回措施 | 召回的负责机构、联系方式、进度安排 | 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 ABCD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 |
52 | 发现生产者(),应当通知生产者重新实施召回。 | 召回的消费品范围不准确 | 召回措施未能消除缺陷 | 召回措施未能降低安全风险的 | 召回的消费品数量型号错误 | ABC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 | |
53 | 参与缺陷消费品召回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的单位及其人员对工作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应当依法保密 | 商业秘密 | 商业机密 | 个人隐私 | 个人秘密 | AC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 | |
54 | 从事缺陷消费品召回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滥用职权 | 玩忽职守 | 徇私舞弊 | 收受贿赂 | ABC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 | |
55 | 从事缺陷消费品召回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和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其他责任人员 | 主要主管人员 | AB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 | |
56 | 生产者和其他经营者应当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缺陷调查,提供调查需要的() | 资料 | 消费品 | 专用设备 | 产品 | ABC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 | |
57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缺陷调查,可以进入生产者和其他经营者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 | 现场调查 | 查阅相关资料和记录 | 复制相关资料和记录 | 扣押相关物品 | ABC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 | |
58 | ()对消费品的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召回程序等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法律 | 行政法规 | 部门规章 | 地方性法规 | ABC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 | |
59 | 本规定所称消费品,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的产品 | 购买 | 租赁 | 使用 | 转售 | AC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 | |
60 | 本规定所称缺陷,是指因设计、制造、警示等原因,致使同一( )的消费品中普遍存在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 批次 | 型号 | 类别 | 规格 | ABC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 | |
61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 | 指导 | 协调 | 监督 | 管理 | ABCD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 | |
62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 | 建立统一信息平台 | 畅通信息反映渠道 | 收集汇总消费品可能存在缺陷信息 | 分析处理消费品可能存在缺陷信息 | BCD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 | |
63 | 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消费品可能存在(),可以直接组织缺陷调查。 | 足以造成严重后果 | 影响范围较大的缺陷的 | 足以造成人身伤害 | 足以影响财产安全 | AB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 | |
64 | 召回计划应当包括() | 需要召回的消费品范围 | 存在的缺陷 | 避免损害发生的应急处置方式 | 避免损害发生的临时处置方式 | ABC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 |
65 | 召回计划应当包括() | 召回的负责机构 | 召回的联系人 | 召回的联系方式 | 召回的进度安排 | ACD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 |
66 | 生产者应当按照召回计划实施召回。对采取()方式召回的缺陷消费品,生产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更换 | 退货 | 替换 | 修理 | AB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 | |
67 | 其他经营者应当在其()等经营场所公开生产者发布的召回信息。 | 门店 | 网站 | 公众号 | 抖音号 | AB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 | |
68 | 鼓励()建立消费品可追溯制度 | 生产者 | 其他经营者 | 租赁者 | 终端零售商 | AB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 | |
69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缺陷调查,可以进入生产者和其他经营者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 | 现场调查 | 查阅相关资料和记录 | 复制相关资料和记录 | 扣押相关资料和记录 | ABC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 | |
70 | 本规定所称召回,是指生产者对存在缺陷的消费品,通过补充或者修正警示标识、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 )的活动。 | 消除缺陷 | 降低安全风险 | 防止人身伤害 | 保护财产安全 | AB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 | |
71 | 本规定所称消费品,是指消费者为生活、经营需要购买、使用的产品 | 判断 | B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 | ||||
72 | 生产者和其他经营者应当建立消费品可追溯制度 | 判断 | B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 | ||||
73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已于2019年11月8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1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 判断 | B | |||||
74 | 本规定所称缺陷,是指因设计、制造、警示等原因,致使不同批次、型号或者类别的消费品中普遍存在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 判断 | B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 | ||||
75 | 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消费品的安全负责。 | 判断 | A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 | ||||
76 | 生产者和从事消费品销售、租赁、修理等活动的其他经营者应当建立消费品缺陷信息的收集核实和分析处理制度 | 判断 | A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 | ||||
77 |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消费品可能存在缺陷的信息 | 判断 | A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 | ||||
78 | 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接到前款规定事项报告,发现消费品生产者不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通报生产者所在地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判断 | B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 | ||||
79 | 生产者未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调查分析,或者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为调查分析结果不足以证明消费品不存在缺陷的,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缺陷调查 | 判断 | B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 | ||||
80 | 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消费品可能存在足以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影响范围较大的缺陷的,可以直接组织缺陷调查 | 判断 | A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 | ||||
81 | 生产者和其他经营者应当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缺陷调查,提供调查需要的资料和产品。 | 判断 | B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 | ||||
82 | 经缺陷调查认为消费品存在缺陷的,组织缺陷调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通知生产者和经营者实施召回 | 判断 | B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 ||||
83 | 生产者接到召回通知,认为消费品存在缺陷的,应当2日内实施召回。 | 判断 | B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 ||||
84 | 生产者认为消费品不存在缺陷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通知其召回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材料 | 判断 | B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 ||||
85 | 生产者既不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知要求实施召回又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或者经缺陷认定确认消费品存在缺陷但仍未实施召回的,由省级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责令其实施召回 | 判断 | B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 | ||||
86 | 生产者不承担消费者因消费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 判断 | B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 ||||
87 | 生产者认为消费品存在缺陷或者被责令实施召回的,应当2日内停止生产、销售、进口缺陷消费品,通知其他经营者停止经营。 | 判断 | B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 ||||
88 | 生产者被责令实施召回的,应当自被责令召回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省级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报告召回计划。 | 判断 | B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 | ||||
89 | 生产者主动实施召回的,应当自调查分析认为消费品存在缺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 | 判断 | B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 | ||||
90 | 生产者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知实施召回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通知其召回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 | 判断 | A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 | ||||
91 | 接到召回计划报告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通过12315系统向社会公示生产者报告的召回计划 | 判断 | B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 | ||||
92 | 生产者应当自召回计划报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发布召回信息,并接受公众咨询。 | 判断 | A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 | ||||
93 | 未消除缺陷或者降低安全风险的,不得再次销售或者交付使用 | 判断 | A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 | ||||
94 | 生产者应当制作并保存召回记录。召回记录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年 | 判断 | B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 | ||||
95 | 参与缺陷消费品召回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的单位及其人员对工作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应当依法保密 | 判断 | A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 | ||||
96 | 生产者应当自召回计划报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发布召回信息,并接受公众咨询。 | 判断 | B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 | ||||
97 | 生产者经责令召回仍拒绝或者拖延实施召回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处理。 | 判断 | A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 | ||||
98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责令召回情况及行政处罚信息记入信用档案,依法向社会公布 | 判断 | A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 | ||||
99 | 生产者按照本规定召回缺陷消费品,可以免除其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 判断 | B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 | ||||
100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责令召回情况及行政处罚信息记入信用档案,依法向社会公布。 | 判断 | A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 | ||||
101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何时通过,何时正式施行。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已于2019年11月8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1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 ||||||
102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所称的缺陷定义 | 本规定所称缺陷,是指因设计、制造、警示等原因,致使同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的消费品中普遍存在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 ||||||
103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所称的召回定义 | 本规定所称召回,是指生产者对存在缺陷的消费品,通过补充或者修正警示标识、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消除缺陷或者降低安全风险的活动。 | ||||||
104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目的 | 为了规范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 ||||||
105 |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召回工作的分工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全国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 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 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委托相关技术机构承担缺陷消费品召回的具体技术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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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 生产者和其他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消费品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 (一)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死亡、严重人身伤害、重大财产损失的;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实施召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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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 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缺陷调查,有权采取的措施有哪些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缺陷调查,可以进入生产者和其他经营者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调查,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和记录,向相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消费品可能存在缺陷的情况,组织相关技术机构和专家进行技术分析和风险评估,必要时可以约谈生产者。 | ||||||
108 | 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生产者和其他经营者应当怎么做 | 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缺陷调查,提供调查需要的资料、消费品和专用设备等。 | ||||||
109 | 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召回计划应当包括哪些 | 一)需要召回的消费品范围、存在的缺陷以及避免损害发生的应急处置方式; (二)具体的召回措施; (三)召回的负责机构、联系方式、进度安排;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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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七的规定,召回分为哪几种 | 生产者主动实施召回的,应当自调查分析认为消费品存在缺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 生产者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知实施召回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通知其召回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 生产者被责令实施召回的,应当自被责令召回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报告召回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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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什么情况下,应当重新召回 | 生产者发现召回的消费品范围不准确、召回措施未能消除缺陷或者降低安全风险的,应当重新实施召回。 接到召回计划报告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生产者召回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发现生产者召回的消费品范围不准确、召回措施未能消除缺陷或者降低安全风险的,应当通知生产者重新实施召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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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什么情形下,应当责令召回 | 生产者既不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知要求实施召回又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或者经缺陷认定确认消费品存在缺陷但仍未实施召回的,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责令其实施召回。生产者应当立即实施召回 | ||||||
113 | 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生产者认为消费品不存在缺陷的,可以怎么做 | 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通知其召回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材料。 | ||||||
114 | 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接到召回异议应当怎么做 | 接到异议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审查相关材料,必要时组织相关技术机构或者专家采用检验、检测、鉴定或者论证等方式进行缺陷认定,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生产者。认定消费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应当立即实施召回。 | ||||||
115 | 生产者和其他经营者拒不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缺陷调查,会受到什么处罚 | 由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 ||||||
116 | 其他经营者接到生产者通知的,没有立即停止经营存在缺陷的消费品,并拒不配合生产者实施召回,会受到什么处罚 | 由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