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产品和不合格产品有什么区别?
2021-09-09 来源:中国产品质量报告官网
缺陷产品和不合格产品有什么区别?
答:首先,两者的判断标准不同。判断某产品是否存在缺陷的标准是看该产品是否存在不合理危险;而判断某产品质量是否合格,依据的是有关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就产品缺陷与产品质量不合格而言,产品质量虽然符合法律规定和约定的标准,即产品质量合格,但仍有可能存在某种不合理的危险,即产品存在缺陷。因为不但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会受到当事人认识水平的限制,而且即便国家制订的有关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也会受到现有的科技发展、产品设计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在实践中难免出现虽然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制订的标准,但却存在不合理危险。
其次,两者责任的性质不同。因产品缺陷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生产者向受害者承担特殊侵权责任;而因产品质量不合格产生的法律责任,则为一种综合责任。
其责任形式除包括民事责任外,还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而因产品质量不合格涉及的有关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它仅以生产者、销售者违法生产或销售不合格产品为构成要件,与是否造成损害的结果并无联系。再次,两者的范围不同。《产品质量法》在“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一章中,除第14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负有生产或销售的产品应不存在缺陷、瑕疵的义务外,在此后的条款中还规定了生产者、销售者应承担的其它产品质量义务。
如规定生产者、销售者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或其包装的标识应符合相关要求,如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等(第15条);生产者不得生产国家命令淘汰的产品(第17条)等等。生产者、销售者违反上述规定生产或销售产品的,其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显然应判定为质量不合格的产品。这些与产品是否存在缺陷显然没有必然联系。从这一点看,产品质量不合格也并非产品缺陷所能全部包容。产品不存在缺陷同样会存在产品质量不合格的问题。
答:首先,两者的判断标准不同。判断某产品是否存在缺陷的标准是看该产品是否存在不合理危险;而判断某产品质量是否合格,依据的是有关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就产品缺陷与产品质量不合格而言,产品质量虽然符合法律规定和约定的标准,即产品质量合格,但仍有可能存在某种不合理的危险,即产品存在缺陷。因为不但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会受到当事人认识水平的限制,而且即便国家制订的有关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也会受到现有的科技发展、产品设计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在实践中难免出现虽然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制订的标准,但却存在不合理危险。
其次,两者责任的性质不同。因产品缺陷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生产者向受害者承担特殊侵权责任;而因产品质量不合格产生的法律责任,则为一种综合责任。
其责任形式除包括民事责任外,还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而因产品质量不合格涉及的有关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它仅以生产者、销售者违法生产或销售不合格产品为构成要件,与是否造成损害的结果并无联系。再次,两者的范围不同。《产品质量法》在“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一章中,除第14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负有生产或销售的产品应不存在缺陷、瑕疵的义务外,在此后的条款中还规定了生产者、销售者应承担的其它产品质量义务。
如规定生产者、销售者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或其包装的标识应符合相关要求,如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等(第15条);生产者不得生产国家命令淘汰的产品(第17条)等等。生产者、销售者违反上述规定生产或销售产品的,其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显然应判定为质量不合格的产品。这些与产品是否存在缺陷显然没有必然联系。从这一点看,产品质量不合格也并非产品缺陷所能全部包容。产品不存在缺陷同样会存在产品质量不合格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