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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市,实行“八统一”,划转事业编到基层一线

2021-10-12 来源:江苏省司法厅 阅读量:

昆山市以国家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为契机,坚持从体制创新和制度设计入手,统筹推进市、区镇两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健全体系完善、运行高效、执法规范的体制机制,形成以“一张清单管权责、一个部门管市场、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个平台管协同、一个号码管服务、一个中心管检测、一顶盖帽管综合”等“七个一”为主要特点的综合执法良好局面。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打通管理体制“堵点”。按照“试点先行、重点突破、示范引领、全面覆盖”总体思路,在张浦镇和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率先探索镇域和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在农业、文化市场和城市管理领域扩面试点最终实现3区6镇“区镇综合执法全覆盖”,并在苏州市先行先试开发区多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聚焦形成“化学融合”,在市级层面,整合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和城市管理等领域的执法机构和职能职责,在区镇层面,各区镇统一组建综合执法局,通过横向整合、纵向贯通、上下联动,基本实现“一个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个区域一支队伍管执法”。全面梳理、精准赋权,梳理出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商务等综合执法机构和监管部门事权1289项,向张浦镇下放709项行政处罚权,在区镇综合执法改革中统一下放11个市级部门的674项行政处罚权。建立权限管理收放相济制度,跟踪评估下放权限承接情况,主动收回下放给张浦镇的191项行政执法权力,并于近期动态调整下放给各区镇的行政处罚权。制定“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理清区镇与市级部门在行政处罚、日常监管等方面的职责边界。

二是优化运行机制,攻破高效执法“难点”。建立区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针对执法权限下放后权责不对等、责任不明确、边界不明晰以及执法装备保障不到位等瓶颈、难点问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会同各区镇、市级执法部门,及时主动有效地组织协调解决。根据权限下放情况,同步调整职责下沉部门编制,划转事业编制充实到基层一线实行权限下放部门执法人员弹性下沉,明确下沉服务期限,破解“编随事走、人随编走”较难实现的问题。明确下沉人员编制关系和组织关系、调动晋升、工作考核和日常管理等事项,确保人员“沉得下、管得住、用得好”。依托市、区镇两级统筹联动的集成指挥体系,在镇级一体化平台中设置综合执法模块,并与网格管理、指挥调度等其他模块协调联动,集实时监控、信息归集、研判预警、协调联动、督查考核于一体,实现部门端口互联、信息数据共享,探索“大数据+指挥中心+综合执法队伍”新模式,为综合执法提质提效提供“智慧支撑”。
 
三是强化制度约束,解决规范执法“难点”。实行执法主体、执法证件、执法标识和服装、执法流程、执法文书、执法平台、自由裁量权和执法责任制度“八统一”,建立执法监督机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开发全市统一的综合执法网上平台,推进权力网上透明公开运行,确保执法公平公正。
委托专业律师团队,对照统一标准对区镇综合行政执法案卷从主体资格、事实证据、法律适用、释法说理、执法程序、文书制作、立卷归档等方面全面评查,实现专项评查权力下放区镇、权力下放领域两个“全覆盖”,增强执法人员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意识。
 
采取市级部门集中培训、乡镇按需自主培训以及上下联动蹲点指导、跟班带学和挂职锻炼等形式,建立完善市级部门和涉改镇沟通对接长效机制。围绕区镇共性培训需求,针对性开展执法程序风险防范、新《行政处罚法》等专题培训,3年来累计培训超过1100人。编制区镇综合执法领域涉企违法行为减免罚“两张清单”和违法建设处置执法指引,进一步规范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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