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法规 > 总局答复 正文

如果学校让学生从食堂搬消毒后餐盘到教室是否应受处罚?

2023-06-22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阅读量:


如果学校让学生从食堂搬消毒后餐盘到教室是否应受处罚?

留言日期:2022-04-02
     我前段时间咨询学校食堂分餐问题,得到贵司的答复,非常感谢。想进一步请教:贵司说,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项,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10.1.1规定,餐饮具、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使用前应消毒。为减少餐饮具消毒后使用前被污染的可能,降低学校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各环节食品安全风险,消毒后的餐盘应尽量由受过专业培训的从业人员运送。这个尽量如何理解? 如果让没有健康查体的学生搬运了违反食品安全法吗?
      有监管人员说应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款,学生没有健康查体证明,就是对餐具造成了污染,视同没有消毒,因为食品安全法实行预防为主,不是以具体的污染后果来判断。有人说,应按照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六款规定,“安排没有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因为连洗碗工、分餐员都要持健康证上岗,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不是字面理解的那样,虽然这类人员没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但是按照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管理,因为没有任何食堂是把食品直接给顾客的,都是用餐具盛着,让没有健康证明的人员接触了餐盘就是接触了食品?这两种说法那种对?或者贵司有更合理的解答?谢谢


回复部门: 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司

时间:2022-04-11
您好!您关于“如果学校让学生从食堂搬消毒后的餐盘到教室是否应受处罚?”留言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1年8月5日,我们已就您“学校食堂分餐问题”进行了答复,本次不再重复答复。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同时,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行为是否应当予以处罚,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调查后,以法律为依据,结合证据进行判断,仅从您提供的信息,无法做出判断。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您结合具体案例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头条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