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机构停止服务退费案
2023-11-29 来源:中国品牌质量网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据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3月10日发布的“2022年六安市消保委及市场监管系统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内容,其中校外培训机构停止服务退费案内容如下:
[案例简介]
2022年2月,叶集区市场监管局接到8名消费者集体投诉,反映叶集区某公司因停课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提供校外培训服务,公司负责人曾承诺退还的相关费用一直未兑现。叶集区市场监管局进行详细调查,并联合教育、公安等部门,联系某公司负责人组织调解。最终,8名消费者成功收到该公司退还的课程费共计21376元。
[警示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本案中,该公司中断培训服务,合同履行不能,构成根本违约,应退回预收的培训费。
[案例简介]
2022年2月,叶集区市场监管局接到8名消费者集体投诉,反映叶集区某公司因停课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提供校外培训服务,公司负责人曾承诺退还的相关费用一直未兑现。叶集区市场监管局进行详细调查,并联合教育、公安等部门,联系某公司负责人组织调解。最终,8名消费者成功收到该公司退还的课程费共计21376元。
[警示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本案中,该公司中断培训服务,合同履行不能,构成根本违约,应退回预收的培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