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鹏汽车以补贴为幌子诱导购车,承诺公然不兑现!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张 忠) 来自广东佛山的林女士于8月24日投诉称:自己于今年8月10日去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鹏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看中了一款新能源汽车小鹏P7新车,销售人员告诉林女士广州黄埔区有汽车补贴,去广州黄埔小鹏交付中心提车,可以享受黄埔区补贴5千元。于是林女士8月10日支付了购车定金5千元,于8月14付清余款,8月16日拿到小鹏的盖公章的优惠活动凭证。林女士付款时还特意问了销售人员,这款车实际是多少钱?当时销售人员说以旧换新5000元,还有黄埔区补贴优惠5000元。广州市新能源新车补贴8000元年底以前补。现在以旧换新5000给了,广州市新能源汽车现金补贴8000元年底给。就是这个黄埔区补贴5000元只给了个优惠凭证,现在申请却没有了。商家有诱导欺骗消费者行为。林女士拿着优惠凭证在网上申请补贴时却发现优惠活动额度为零。为此林女士多次打电话给小鹏汽车售后协商,要求给予补偿自己相得的补贴,但是和大良街道鹏悦汽车销售公司和小鹏汽车售后协商无果。对方告诉林女士说优惠不一定有。现在林女士经过查询才知道这个黄埔补贴活动时间是从2023年6月18至7月18日。资料上传时间截止为9月15日。既然黄埔补贴活动是6月18日到7月18日,那么大良鹏悦汽车销售就不应该在8月份林女士看车的时候诱导说有黄埔汽车补贴可以领。林女士8月14号去到广州黄埔小鹏交付中心准备交余款,销售人员当时还是诱导林女士说有黄埔补贴,还开了盖小鹏公司章的补贴凭证给林女士。基于诚信原则,商家应该忠于公开的优惠信息对消费者履行合同。如果消费者不能得到优惠,商家应给予同等条件的补偿。经营者不得利用使人误解的价格优惠手段诱导欺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为此,林女士深感被商家诱导欺骗,要求小鹏汽车公司补偿5千元优惠。
以上图片为消费者提供
在这里我们想说的是,“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不盛”。对一个人来说,诚信既是一种品质和信念,也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崇高的“人格力量”;对一个企业和团体来说,诚信既是一种“形象和品牌”,也是一种信誉,更是一个企业兴旺发达的基础。面对这红彤彤的企业公章时,我们想问问,小鹏汽车销售公司的销售人员的信在哪里?小鹏汽车售后面对消费者合理诉求时的信在哪里?公然耍赖不兑现承诺给予消费者应得的补贴,怎么能指望消费者再敢买小鹏汽车的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