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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通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被罚20万

2024-02-02 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 阅读量: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深市监罗处罚〔2024〕稽23号

  处罚名称: 中广通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广告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二十条/第1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处罚结果: 罚款200000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广通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1-29

  处罚机关: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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