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蓦依苒商贸有限公司虚假宣传被罚款2万元
2023-11-29 来源:中国品牌质量网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1月29日发布了“2023年六安市市场监管领域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公示”,其中,六安蓦依苒商贸有限公司虚假宣传被罚款2万元。
2023年9月13日,根据安徽皖瓷文化产品有限公司、六安益茁科技有限公司、六安市禾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3家公司的主动陈述,本局对当事人涉嫌以虚构网店交易数据方式实施虚假商业宣传行为,俗称“刷单炒信”,予以立案调查。调查期间,依法询问了当事人受托人,调取了相关证据材料,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经查,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12日,当事人为提升经营的“仙洛瑶旗舰店”天猫网店业绩,委托他人对该网店销售的2种墓碑瓷像商品虚构交易记录296笔,虚构交易经营额11041.4元。当事人为提升网店业绩,委托他人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的方式对商品的销售状况作虚假商业宣传,欺骗、误导了消费者,违反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鉴于当事人属初次违法,在本案调查过程中能够主动配合行政机关调查,主动供述了违法行为,已停止刷单。符合《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第七条第四项和第八条第二项规定的减轻处罚情。依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虚构交易的虚假商业宣传行为,并处罚款2万元。
2023年9月13日,根据安徽皖瓷文化产品有限公司、六安益茁科技有限公司、六安市禾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3家公司的主动陈述,本局对当事人涉嫌以虚构网店交易数据方式实施虚假商业宣传行为,俗称“刷单炒信”,予以立案调查。调查期间,依法询问了当事人受托人,调取了相关证据材料,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经查,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12日,当事人为提升经营的“仙洛瑶旗舰店”天猫网店业绩,委托他人对该网店销售的2种墓碑瓷像商品虚构交易记录296笔,虚构交易经营额11041.4元。当事人为提升网店业绩,委托他人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的方式对商品的销售状况作虚假商业宣传,欺骗、误导了消费者,违反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鉴于当事人属初次违法,在本案调查过程中能够主动配合行政机关调查,主动供述了违法行为,已停止刷单。符合《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第七条第四项和第八条第二项规定的减轻处罚情。依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虚构交易的虚假商业宣传行为,并处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