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新苑物流有限公司使用未经强制检定的电子秤案
2024-07-12 来源:中国品牌质量网
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
招远市新苑物流有限公司使用未经强制检定的电子秤案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本刊记者从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烟台市场监管”获悉,该局于2024年7月10日发布了2024年度“铁拳”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其中案例14内容如下: 2024年5月13日,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招远市新苑物流有限公司使用未经强制检定的电子秤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4年4月30日,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招远市新苑物流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有1台电子秤正在使用,该电子秤上未粘贴强制检定的标识,该单位现场无法提供该台电子秤有效期内的计量检定证明。经调查核实,招远市新苑物流有限公司自购买该电子秤后一直未申请检定并使用于经营活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计量器具的检定是保证量值准确和一致的重要措施,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被列入到强制检定目录,定期检定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计量器具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加强对计量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市场秩序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