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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金都燃气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检查、记录制度

2024-07-12 来源:中国品牌质量网 阅读量:

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
招远金都燃气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检查、记录制度案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本刊记者从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烟台市场监管”获悉,该局于2024年7月10日发布了2024年度“铁拳”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其中案例10内容如下: 2024年2月22日,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招远金都燃气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检查、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3年11月29日,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在其液化气充装站对18个液化气钢瓶充装了液化气,但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和记录制度。当事人未逐只对气瓶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的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23-2021《气瓶安全技术规程》8.6.3.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九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气瓶作为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特种设备,其充装和管理都有着严格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严格规范气瓶充装单位操作流程,保障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督促企业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有利于提升企业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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