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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芝罘区新阳光托育服务有限公司食品未按规定留样案

2024-07-12 来源:中国品牌质量网 阅读量:
烟台市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
烟台市芝罘区新阳光托育服务有限公司食品未按规定留样案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本刊记者从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烟台市场监管”获悉,该局于2024年7月10日发布了2024年度“铁拳”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其中案例16内容如下: 2024年6月15日,烟台市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烟台市芝罘区新阳光托育服务有限公司食品未按规定留样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4年6月15日,烟台市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公司食堂未对当天制作的食品进行留样。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的规定,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学生是国家未来的希望。保障在校中小学生及幼儿园儿童的食品安全,关乎到每一个孩子身心的健康,关乎到每一个家庭稳定,关乎到社会的和谐发展。大力加强学校、幼儿园等单位的监管整治力度,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是我们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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